土地的價格的各種各樣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4月1日
固定資產稅的土地的價格(估價金額)正作為物體計算地價公開價格的7成。關於公共的土地評估,有,另外,像下一張表那樣的東西。
名稱 | 目的、內容 | 發表時期 | 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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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公開價格 | 在在在全國的都市計畫區域選定的標準地的1月1日公布時間點的價格的東西,被認為是一般的土地買賣價格的指標。具體地國土交通省(土地鑒定委員會)在出自不動產鑒定士的鑒定評價的基礎上決定。 | 每年3月下旬 | 國土交通省 |
地價調查價格 | 作為增補地價公開價格的東西,根據國土使用計劃法實施命令,都道府縣知事在不動產鑒定士的鑒定評價的基礎上到7月1日作為價格時間點關於各都道府縣的標準地決定標準的價格。 | 每年9月下旬 | 都道府縣 |
遺產繼承稅街道兩側道路價格 | 為遺產繼承稅以及贈與稅的納稅,每年作為什麼規定爭取在地價公開價格的8成左右用被在在市區的馬路附設的價格在各國稅局有。 | 每年7月上旬 | 國稅局 |
固定資產稅街道兩側道路價格 | 用被為固定資產稅的納稅在馬路附設的價格,被爭取在地價公開價格的7成認定每隔3年在市町村規定。然而,固定資產稅的估價金額以這個街道兩側道路價格為基礎,根據現狀估價,決定。 | 評價調換年度的4月上旬 | 市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