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橫濱市告示第336號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15日
橫濱市告示第336號
關於市稅的申報期限的延長
根據橫濱市地方稅條例(1950年8月橫濱市條例第34號)第18條第3項目的規定基於地方稅法(1950年法律第226號)以及橫濱市地方稅條例的申報,申請,要求,申報之外文件的介紹(除去關於審查請求的東西。)是在以下舉起來的地區涉及具有地址等的者的東西,并且是另外的告示,并且,在關於,繳付或者交貨的期限中,那個期限關於在2016年4月14日以後來到的東西到規定的日期延長那個期限。
2016年4月25日
橫濱市長
林文子
指定地區
熊本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