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橫濱市告示第642號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15日
橫濱市告示第642號
關於市稅的申報期限的指定
根據橫濱市地方稅條例(1950年8月橫濱市條例第34號)第18條第3項目的規定,在用另外的告示在關於市稅的申報期限的延長(2016年4月橫濱市告示第336號)規定的和被做的日期中,那個期限關於在2016年12月15日的東西之間從2016年4月14日起來到的東西(除去在橫濱市告示第541號在2016年9月指定的東西。)和2016年12月16日做。
2016年11月15日
橫濱市長
林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