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被消防法令違反公布的建築物

為廣泛地通知市民的人們關於建築物的危險性的信息,回避使用建築物的各位被卷入火災的受害的危險性公布相當發布基於消防條例的措施命令的建築物以及違反公布制度的建築物。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2月8日

發布命令的建築物的公布

在如下相當的時候,在發布基於消防條例的措施命令的建築物中,公布命令內容的一部分。

  1. 有嚴重的消防法令違反的東西
  2. 在存在嚴重的火災的發生危險或者火勢蔓延擴大危險的時候或者關係到火災人命危險存在的東西
  3. 承認在承認在滅火,避難之外的消防的活動變成障礙的情況緊急采取措施有必要的東西
  • 鶴見區
  • 神奈川區
  • 西區
  • 中區
  • 南區
  • 港南區
  • 保土谷區
  • 旭區
  • 磯子區
  • 金澤區
  • 港北區
  • 綠區
  • 青葉區
  • 都築區
  • 戶冢區
  • 榮區
  • 泉區
  • 瀨谷區

出自違反公布制度的建築物的公布

盡管和違反公布制度,室內消火栓設備,淋灌裝置設備,自動火災報告設備在消防法令上是必要但是功能根據未設置或者嚴重的功能不良在全體建築物或者需要的部分是公布被失掉的建築物的制度。

為了打開PDF形式的文件有另外的PDF領導人需要的情況。
無償地能從Adobe公司下載沒有的。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對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到這個頁的諮商

消防局預防部指導課

電話:045-334-6408

電話:045-334-6408

傳真:045-334-6610

郵件地址:sy-shidou@city.yokohama.jp

回到前面的頁

頁ID:307-108-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