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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3 2哪裡? 共同住宅篇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6月22日

關於公寓或者公寓等的共同住宅,衹個人的住宅變成分別對象。

必須設置的地方

  1. 對用於卧室上的房間的天花板或者牆設置。
  2. 對廚房的天花板或者牆設置。

不需要設置的地方

  • 如果哪一方面自動火災報告設備的察覺器或者淋灌裝置設備的腦袋被對各1住宅室或者走廊等的天花板部分設置的話,住宅用火災報警器的設置,沒對那個部分有必要。
  • 關於作為共同部分的台階,走廊,電梯禮堂,機房,管理辦公室,沒必要設置住宅用火災報警器。

住宅用火災報警器設置位置


 3.設置時的注意點

到這個頁的諮商

消防局預防部預防課

電話:045-334-6406

電話:045-334-6406

傳真:045-334-6610

郵件地址:sy-yobo@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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