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工業廢棄物最終處理場的舊址
在本市,關於市內的廢棄物最後處理場的舊址的土地使用"關於廢棄物的處理以及清掃的法律(以下說法"。)"涉及"關係到最後處理場舊址形態和實質變更的實施大綱(以下說大綱"。)根據""關係到橫濱市最後處理場舊址利用的指導綱要(以下說綱要"。)根據",正關於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進行指導。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1日
1市內的工業廢棄物最終處理場的指定區域
根據法第15條的17規定,正在指定區域指定市內的指定對象的最後處理場的舊址。2021年3月1日當時,在橫濱市內的工業廢棄物最終處理場的指定區域沒用34個地方有一般廢棄物最終處理場的指定區域。請詳細參照指定區域索引。
關於2最後處理場的舊址的土地使用
在市內的最後處理場的舊址的土地使用,正進行出自綱要(依照法以及大綱)的指導。
關於綱要的內容,概括成了"關係到橫濱市最後處理場舊址利用的指導綱要輔導"。
[參考]
綱要的概要,如下。
(1) 對象和區域
沒被在指定區域指定的最後處理場的舊址變成綱要的對象。一般廢棄物最終處理場的舊址以及"填拓處罰結束了,但是沒被廢止的最後處理場"變成對象。關於指定區域以外的最後處理場的舊址,根據閱覽在事業系統廢棄物對策課可以確認。在下一個廳之際,請和頁下部的咨詢處聯絡。
(2) 指導概要
有用廢棄物最後處理場的舊址利用,舊址利用者的受災以及生活環境的保全上的障礙根據煤氣以及臟水的發生發生的危險。因而根據舊址利用內容用綱要製定事前調查以及對策計劃了為了利用舊址之後要求。
(3) 關於工作手續
(4) 事前協議
廢棄物最後處理場的舊址利用即使為有發生的危險生活環境的保全上的障礙是作為輕易的舊址利用也請一定聯絡之後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之前根據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內容到事業系統廢棄物對策課進行事前協議。
(5) 事前調查
根據舊址利用內容,事前調查做始自於在蓋土厚、填拓廢棄物的特性、廢棄物層次逗留的煤氣成分、廢棄物的浸出水質有必要。當調查的時候,請事前調查以後用計劃書提交結果報告。
(6) 被采取舊址利用對策
根據事前調查把握該最後處理場舊址的特殊性了之後請實施對策工程。當對策的時候,請采取對策,對策工程開始之前建造計劃書的結束以後提交完畢報告書。
(7) 異常發生時候、非常災害的發生等的對應
在舊址利用對策以後發生沉降以及煤氣的發生的異常了的時候,迅速報告狀況,請商議。另外,即使在改變被在舊址設立的舊址利用對策工的形狀、規模的時候陪也請同樣關於計劃內容商議。
在發生非常災害,作為應急處置進行舊址利用了的時候,關於那個內容,請迅速報告。
(5)(6)(7)的必要材料按照下一張表。
在事前調查之前 | 事前調查以後 | 在對策工程之前 | 對策工程以後 | (非常災害的發生時) |
---|---|---|---|---|
[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申報書] (格式第35號)](Word:20KB) 或者[舊址利用事前調查] 計劃書(格式1)](Word:26KB) | [舊址利用事前調查] 完畢報告書(格式2)](Word:26KB) | [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申報書] (格式第35號)](Word:20KB) 或者[舊址利用對策] 計劃書(格式3)](Word:26KB) | [被采取舊址利用對策] 完畢報告書(格式4)](Word:26KB) | [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申報書] (格式第35號)](Word:20KB) 或者[舊址利用對策] 完畢報告書(格式4)](Word:26KB) |
調查計劃書 | 調查結果 | 工程計劃書 | 實施完畢報告書 | |
表明調查範圍的圖紙 | 表明實施範圍的圖紙 | |||
關於對周圍的生活環境的影響實施的對策計劃書或者對策結果 | ||||
能把握舊址設備的位置關係的平面圖、斷面圖 | ||||
能確認法實施細則的標準看守的文件(法實施細則第12條的40) | ||||
承認,另外,需要市長的東西 |
在舊址利用地區相當指定區域的時候,使用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申報書(格式第35號),關於在事前調查之前的對策工程前面的申報從調查、工程開始日起起算,最晚在超過30天之前,關於非常災害的發生的申報從工程開始日起起算,必須對市長14日以內提交。
法令條文的用語解說
- 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
是土地的形狀或者性格的變更,并且營造住宅用地,土地的挖掘,建造物的設置,開墾等的行為相當,比方說包括好像不伴隨廢棄物的搬出的行為。
- 想要改變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者
說決定關於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的計劃的內容的者。比方說,用土地擁有者和借那個土地,進行開發活動的開發者等的關係,開發者相當這個。"想要改變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者"事前必須關於關於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的實施方法在本市報告。
- 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的申報
不需要申報書的格式,添加的文件、圖紙,申報的形態和實質變更行為是法第15條的19其他,并且被規定。請在關於"指定區域的法令條文的摘錄"(PDF:511KB)確認。
- 關於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的實施方法的標準
標準被用法實施細則第12條的40規定。請在關於"指定區域的法令條文的摘錄"(PDF:511KB)確認。另外,環境省根據通知表示了大綱(外部網站)。
[關於指定區域的法令條文的摘錄]
關於指定區域的法令條文的摘錄(PDF:511KB)
為了打開PDF形式的文件有另外的PDF領導人需要的情況。
無償地能從Adobe公司下載沒有的。
對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到這個頁的諮商
資源循環局事業系統廢棄物對策部事業系統廢棄物對策課處理設施指導室
電話:045-671-2547
電話:045-671-2547
傳真:045-663-0125
頁ID:106-18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