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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住宅的批準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1月6日

和優良住宅

關於把土地拿出去了時候的轉讓利益納稅,有基於租稅特別措置法的土地譲渡益重課稅制度,特定長期轉讓收入納稅制度以及對法人的長期保有土地的轉讓的補充納稅制度。作為使除外或者減輕措施從這個重課稅、補充納稅制度可以應用的手續中的一個,有優良住宅、優良住宅批準制度。

但是為重課稅率的適用根據租稅特別措置法的修改到2026年3月31日使用短期土地譲渡益重課制度以及一般土地譲渡益重課制度,正停止優良住宅不需要優良的住宅用地的認定。

關於長期轉讓收入納稅制度,因為受到優良住宅的認定所以,能受到重課稅的減輕措施。

優良的住宅用地的認定,如果有開發許可關係文件的話,不需要申請。

對照表
所有期間、讓與人〈原地主〉 短期<5年齡以內〉 長期<5年齡超〉
個人

短期土地的轉讓利益
重課制度
(認定不要)

長期轉讓收入
納稅制度
(使減輕稅率根據認定可以應用)

法人

短期土地的轉讓利益

重課制度

(認定不要)

一般土地的轉讓利益
重課制度
(認定不要)


用來受到優良住宅的批準申請的要件
  具體內容
對象 在針對原地主在個人的從原地主(擁有土地超過5年的者)受到土地的轉讓的個人或者法人在那個土地建設優良住宅的情況轉讓的土地的該轉讓利益受到重課稅的減輕措施的時候
土地使用權期間 超過5年
申請者 在個人的從原地主受到直接土地的轉讓的個人或者法人在該土地建設一群的住宅或者中高層的耐火共同住宅的者
要件

1優良住宅的批準標準(建設部告示)的要件

・地面面積50平方米~200㎡
(在共同住宅的情況下,也含有根據各家各戶的專有面積按比例分配公用部分的地面面積的面積。)

・有廚房,抽水馬桶,洗臉設備,浴室,收納設備。

・不作為別墅的。

・在共同住宅的情況下,超過全體的地面面積的1/2有相當3分如上所述的要件的各家各戶的地面面積的共計。

・容積率超過10%

・每坪建設費

非耐火建築物不到-95萬日圆
耐火建築物不到-100萬日圆

・在建築基準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業方法,建築師法,宅地建物取引業法作為合法的。

2方法的要件

 ・作為被在都市計畫區域內建設的東西的

 ・超過25戶一群的住宅

 ・超過15戶共同住宅(50-200平方米的東西)或者地面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
 ・耐火建築物或者準耐火建築物
 ・地上層數是超過3
 ・作為居住的東西用而專供應的部分(含有走廊的公用部分。)ga超過3/4

申請以及附加材料

申請以及附加材料

優良住宅新建認定申請書(Word:39KB)

優良住宅新建申報表(Word:38KB)

住宅的地面面積帳單、填寫樣本(Word:48KB)

施工總計地面面積帳單、填寫樣本(Word:42KB)

用門建造的住宅一覽表、填寫樣本(Word:38KB)

房屋裡面的進入同意書(Word:23KB)

建築費帳單(Word:24KB)

優良住宅的批準標準(PDF:8KB)

申請手續費

・新建住宅的地面面積的共計在不到100平方米的情況下→6,200日圆
・超出100平方米在不到500平方米的情況下→8,600日圆
・超出500平方米在不到2,000平方米的情況下→13,000日圆
・超出2,000平方米在不到10,000平方米的情況下→35,000日圆
・超出10,000平方米在不到50,000平方米的情況下 →43,000日圆
・超過50,000平方米的情況→58,000日圆

根據法令

・原地主在個人的情況下
法第31條的2第2項目第15號ni


用來受到優良住宅的批準申請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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