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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抗震改裝濟證交付制度(2020年3月31日運用廢止)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月30日
※本制度有2020年3月31日,運用被廢止了。 今後請使用"餡兒震標記"認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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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改裝濟證表示板(銘牌)
尺寸:縱向210mm×旁邊297mm(A4大小旁邊)
取得在被在1981年前面的老抗震基準建造的抗震判斷規定為義務對象建築物或者公寓關於建築物的抗震改裝的促進的法律(以下說"抗震改裝促進方法。)的計劃的認定,進行抗震改裝,抗震改裝濟證"針對通過市的檢查的建築物涉及,出具"抗震改裝濟證表示板"(銘牌)。
為了接受交付的"抗震改裝濟證表示板(銘牌),"建築物的利用者放心,能利用該建築物的利用者在顯眼的位置粘帖。
對象建築物
滿足下一項要件的建築物
- 1981年5月31日之前受到建築確認,被建造的東西
- 抗震判斷規定為義務對象建築物,在抗震改裝促進方法第14條規定的建築物以及一套公寓房間的個人所有權
- 基於關於建築物的抗震改裝的促進的法律第17條第3項目的"建築物的抗震改裝的計劃"的認定取得o,進行抗震改裝,通過市的檢查的東西
制度綱要
抗震改裝濟證交付建築物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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