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伴隨盛土限制法的實施的本市的對應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4日
為在2022年5月27日保護國民的生命、身體不受出自盛土的災害侵害營造住宅用地限制法(以下說"舊宅造法。)被徹底修改,是全國一律的標準,并且,不論土地的用途(住宅用地,農地,森林),總括性地限制危險的盛土,為目的以防止伴隨盛土的災害的營造住宅用地以及特定盛土等的限制法(以下說盛土限制法"。)被公布了。
受到這個的本市的對應,如下。
- 通知(盛土限制法的適用從(計劃)在2025年4月1日開始。)[重要]
- 關於舊宅造法和盛土限制法
- 關於盛土限制法的概要
- 關於新的限制區域的候選人區域(經過基礎調查)
- 關於盛土限制法的工程計劃的眾所周知(關於橫濱市開發工作的調整的條例的修改要點提案)(意見公開招募結束)
- 關於關於橫濱市開發工作的調整的條例施行規則的一部分修改的意見公開招募(意見公開招募結束)
然而,盛土限制法的實施是2023年5月26日,但是舊宅造法的限制被可以應用使到新的限制區域的指定繼續。
[最新的更新履歷]
關於"21條盛土限制法的申報"以及"舊宅造法許可申請的受理"在2024年12月4日刊登(盛土限制法的適用從(計劃)1在通知(2025年4月1日開始。))[重要])
因為製作了根據到1 2025年4月1日的進度表示需要盛土限制法的許可的東西的通知(資料1),涉及,顯示資料1的詳細的通知(資料2)所以請看。
盛土限制法資料1(PDF:346KB)盛土限制法資料2(PDF:691KB)
關於2盛土限制法的總體的內容(包括關於橫濱市開發工作的調整的條例(開發調整條例)在內),請看這個資料。 (因為一部分有未確定的東西所以請注意。)(2024年11月時間點))
在3 2025年3月31日以前建造,著手,關於盛土限制法適用開始以後進行在mo一定規模以上的盛土的情況,在工程主人,需要對以內(到從2025年4月1日到22日)從盛土限制法適用開始日起在21日關於基於盛土限制法第21條第1項目的盛土的申報。
詳細看這裡。關於21條申報
不在舊宅造法許可能夠得到的話,在4 2025年3月31日之前,盛土限制法的許可盛土限制法適用日(2025年4月1日)以後是必要的,也進行開發調整條例(關於橫濱市開發工作的調整的條例)的手續有必要。為此,在想要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受到舊宅造法的許可的時候請在2025年2月7日之前申請舊宅造法的許可。
詳細看這裡。關於舊宅造法許可申請的受理
盛土限制法的實施是2023年5月26日,但是從實行日起基於盛土限制法的新的限制區域的指定的東西(以下說臨時措施期間。)舊宅造法的限制被繼續可以應用。
新的限制區域計劃在2025年4月1日指定。隨著指定自同日起在橫濱市的整個領域得盛土限制法的規定被可以應用的。
※在工程關於受到出自舊宅造法的許可的東西出自盛土限制法的限制區域的公布之前完成也含有變更許可之前,舊宅造法的規定被可以應用。
※今後在本市網站或者窗口通知盛土限制法許可基準的詳細。
(1)始自於舊宅造法的修改的概要
無裂縫的限制
- 都道府縣知事不論住宅用地,農地,森林等的土地的用途作為限制區域指定能給人家根據盛土帶來受害的區域
- 也含有農地、森林的修建以及泥石的臨時的累積,在限制區域中進行的盛土許可的作為對象
盛土的安全性的確保
- 根據進行盛土的區域的地貌、地質,為災害防止設定需要的許可基準
- 為確認是否安全對策沿著許可基準進行,
[1]實施施工狀況的定期報告,[2]施工中的中間檢驗以及[3]工程結束時的工程結束檢查
責任的所在的明確化
- 關於盛土進行的土地,使具有土地擁有者在安全的狀態保持的職責的事情明確
- 在需要的時候,也針對原因行為者不僅土地擁有者而且為災害防止認定能命令校正作用
有實效的罰則的措施
- 為了罰則作為威懾力量充分起作用,關於對無許可行為或者命令違反的罰則,在高的水平比出自條例的罰則的上限加強
※徒刑不到3年、罰款1,000萬日圓最大以下的法人重罪不到3億日圆
(2)盛土限制法小冊子(國土交通省,農林水產省以及林野廳製作)
一般用途
供運營商使用
橫濱市,在整個領域,存在根據車輛有沙土被帶進去可能性的道路,從事前防止出自伴隨盛土的滑坡或者沙土的流出的災害的觀點和"橫濱市的整個領域"做"限制營造住宅用地工程的區域"的候選人區域(在候選人區域的公布日期:2024年4月12日)。
※"特定盛土限制的區域"涉及,是橫濱市,并且因為"修建住宅用地防災區域"是除了"限制營造住宅用地工程的區域"之外指定的東西所以打算不指定。
※"營造住宅用地被在工程限制區域"指定在建造的話的時候基於盛土限制法的許可在一定規模以上的平整工程或者泥石的累積是必要的。
現在的限制區域 | 新的限制區域(候選人區域) | |
---|---|---|
名稱 | 營造住宅用地工程限制區域 | 營造住宅用地建造,限制的區域 |
根據方法 | 老營造住宅用地限制法 | 盛土限制法 |
指定日 | 1962年7月27日 | 2025年4月1日(計劃) |
區域內的 | 在開發住宅用地的時候,需要市長的許可 | 不僅如下而且, |
指定的 | 在能變成在丘陵地的市區或者市區的土地, | 如果,市區或者那個周圍,盛土進行的話人家 |
指定地方 | 橫濱市的約62% | 橫濱市的整個領域(100%) |
※這張圖是"營造住宅用地建造,限制的區域"的候選人區域,并且沒正為該區域的指定前發生作為該限制區域的效力。
關於神奈川縣的新的限制區域的候選人區域,這裡(用神奈川縣HP:營造住宅用地以及特定盛土等的限制法)(外部網站)請看。
在用盛土限制法,工程主人進行涉及平整工程或者泥石的累積工程的許可申請之前,針對附近居民,被要求什麼使關於工程計劃為眾人所知了。
為在橫濱市,是對基於盛土限制法的附近居民的平整計劃,并且前眾所周知進行順利地和在"關於橫濱市開發工作的調整的條例"裡追加眾所周知方法的手續的做。
這次修改是規定對盛土進行時候的附近居民的眾所周知的手續的東西,并且對各位市民有影響。為此,為關於該條例的修改的要點提案募集各位市民的意見實施市民意見征集(公開征求意見)。
然而,根據這次的條例修改,也進行踏同條例的運用真實情況的條例的重看。
關於這次條例修改的要點提案,請看這裡(關於橫濱市開發工作的調整的條例的修改的要點提案)。
※意見提出期間在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結束關於這項要點提案的公開征求意見(市民意見征集)了。
關於營造住宅用地以及特定盛土限制法的適用(2025年4月1日(計劃))以及以與同法的規定對應的事情為目的橫濱市開發工作的調整的條例的一部分隨著修改關於橫濱市開發工作的調整的條例施行規則,橫濱市舊營造住宅用地計劃限制法實施細則以及橫濱市都市計畫法實施細則的一部分修改。
所以,從各位市民募集關於這次的修改的意見。
關於意見公開招募的內容,請看這裡(關於關於橫濱市開發工作的調整的條例施行規則的一部分修改的意見公開招募(意見公開招募期間R6.9.30-R6.10.30))。
※意見提出期間在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結束意見公開招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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