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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的Q&A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2月21日

關於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的標準的Q&A

<凡例>
法: 關於移動老年人,殘障人士的圓滑化的促進的法律
政令 : 關於移動老年人,殘障人士的圓滑化的促進的法律實施命令
法規則 : 關於移動老年人,殘障人士的圓滑化的促進的法律施行規則
條例 : 橫濱市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
規則 : 橫濱市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施行規則
指南 : 橫濱市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設施整備指南(建築物)
設計標準 : 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的考慮順利的移動的建築設計標準(國土交通省)
逐條解說 : 無障礙法逐條解說2006(建築物)[第4第4版](日本建築行政會議)

"用語"相關

有關"用途變更"

有關"用途區分"

有關"適用除外"

有關"對象規模的算定"

有關對"已有的部分的適用"

"1移動"是圓滑化途徑相關

"2是用地裡面的過道"相關

"3是停車場"相關

"4是出入口"相關

"5是走廊"相關

"6是台階"相關

"7是傾斜"相關

"8是電梯"相關

"9是廁所"相關

"10是浴室,淋浴房或者更衣室"相關

"11是飯店或者旅館的客房"相關

"13是標識"相關

"14是向導設備"相關

"15是到向導設備的途徑"相關

"16是信息傳達設備"相關

Q
和"許多者使用的設施""非特定的獲得勝利的許多者或者老年人,殘障人士主要利用的設施?"
A

在指定設施整備標準,指向一般城市設施(指南p.14-15記載的用途),建築物移動在圓滑化標準指向相當特定建築物以及特別特定建築物的用途的設施。
相當上述用途的設施不論設施的繼續的利用人數或者同時利用人數相當"許多者利用的設施"或者"非特定的戰勝的許多者或者老年人,殘障人士主要利用的設施"。

Q
和"非特定的以及許多者(或者,許多者)使用的○○(室,台階,部分),"具體地有什麼樣的東西?
A

指向"非特定的以及許多者(或者,許多者)使用的設施"的利用者任意進入的居室或者能利用的台階等的全部。為此,不論繼續的利用的存在以及同時使用的人數,和標準的適用對象成為。
然而,因為店員、醫生、教職員、設施管理人等的所謂"對象設施的內部有關人員"不是上述利用者所以為前提以衹內部有關人員專使用的部分不相當"非特定的以及許多者(或者,許多者)利用的部分"。
[具體例]
 會員制的飲食店的包廂、會員制運動健身房:同時地,不論利用人數,相當"非特定的以及許多者使用的室、設施"。
 共同住宅的台階:如果是居住者能日常性地使用的台階的話,相當"許多者使用的部分"。(因為有正要求日常使台階根據其他法令當做利用的情況所以請充分注意。)
 學校的職員辦公室:為專以衹作為對象設施的內部有關人員的教職員的使用為前提的居室,不相當"許多者使用的室"。

Q
指定設施整備標準的"非特定的獲得勝利的許多者或者老年人,殘障人士主要使用的○○"(室,台階,部分)不被使在辦事處或者共同住宅等的"許多者利用的設施"可以應用嗎?
A

為"許多者利用""非特定的獲得勝利的許多者或者老年人,殘障人士主要"利用的部分的話看,換,使標準可以應用事前協議被使需要的所有的設施可以應用。

Q
在不進行建築確認申請的小規模的用途變更以及類似的用途之間的用途變更的情況下,需要也事前協議嗎?[用途變更]
A

在改變用途,即使建築基準法的手續是不要的規模的用途變更以及類似的用途之間的變更也和指定設施的哪一方面做的時候,需要事前協議。

Q
老年痴呆症患者連鎖療養院、殘障人士團體之家的用途區分?[用途區分]
A

在基於老人福利法以及護理保險法的老年痴呆症患者連鎖療養院的情況下在"2.養老院,托兒所,在福利家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基於殘障人士綜合性支援方法的殘障人士團體之家的情況下"34.共同住宅"或者"35和宿捨"的用途區分成為。

Q
附帶服務的面向老年人的住宅的用途區分?[用途區分]
A

在基於老人福利法的收費老人院的情況下,在"類似在養老院,托兒所福利家之外這些2的東西",其他的情況下"34.共同住宅"或者"35和宿捨"的用途區分成為。

Q
兒童發育支援、下課後進行等日間照護服務的設施的用途區分?[用途區分]
A

在在基於兒童福利法的兒童發育支援中心進行的時候,和"類似在老人福利中心,兒童福利設施,身體殘疾者福利中心之外這些3的東西"的用途區分成為,在是其他的設施,并且進行的時候和"類似在補習班,花道教室,圍棋教室之外這些32的東西"的用途區分成為。

Q
進行兒童自立生活援助事業的設施(自立支援家)、進行小規模住房型兒童養育事業的設施(家庭家)的用途區分?[用途區分]
A

"34.共同住宅"或者"35和宿捨"的用途區分成為。

Q
進行在護理保險法第115條的45第1項目第1號ro規定的事業(第1號通所事業)的設施的用途區分?[用途區分]
A

在在在基於老人福利法的老年人日常護理中心進行的時候,和"類似在老人福利中心,兒童福利設施,身體殘疾者福利中心之外這些的東西的用途區分成為,是其他的設施,并且3"進行的時候"13.或者14和集會場"的用途區分成為。

Q
乳兒院,母子生活支援設施,兒童保健設施,情緒殘疾兒童短期治療設施以及兒童自立支援設施的用途區分?[用途區分]
A

原則上和"類似在老人福利中心,兒童福利設施,身體殘疾者福利中心之外這些3的東西"的用途區分成為,但是關於小規模的乳兒院(滿足兒童保健設施的小規模集團關懷實施綱領(厚生勞働省)以及小規模分園型(衛星型)母子生活支援設施設置運營綱要(厚生勞働省)的標準起作用。)"34.共同住宅"或者"35和宿捨"的用途區分成為。

Q
條例第24條(適用除外)和條例第26條(維修標準的遵守)的但書的不同?[適用除外]
A

條例第24條,建築物移動除去關於圓滑化標準(限製在正把在條例附加的部分之內。)的適用(許可)。另一方面條例第26條的但書是關於指定設施整備標準的適用除外。

Q
進行增建或者用途變更時候的對象規模的估算方法?[對象規模的算定]
A

在進行增建(增建,改建,用途變更)的時候,包括,已有的部分計算對象規模。
然而,衹關係到增建的部分關於法對象設施的面積算定變成對象,是指定設施和法對象設施,并且請注意因為估算方法不一樣所以。

Q
只為了建築物的協議對象面積在一部分的用途變更的情況下改變用途的部分的地面面積?[對象規模的算定]
A

在對一個建築物有復數的用途,有走廊、電梯等的公用部分的時候,按比例分配公用部分的地面面積,不僅用途變更部分的地面面積而且,計入。
然而,也在法對象設施的面積算定相同。

Q
用途是改變的階,并且,在建築物的一部分的用途變更情況下的共享的部分的地面面積的按比例分配,衹按比例分配其他的用途和共享的部分,計入嗎?[對象規模的算定]
A

用途衹不是改變的階,并且按比例分配全體建築物共享的部分的地面面積,計入。

Q
在復數的用途復合的建築物的情況下,也按比例分配衹在其他的用途區分供應的部分的利用者使用的廁所或者台階等的共有部分的地面面積,計入有必要嗎?[對象規模的算定]
A

衹關於在該用途供應的部分共享的部分,變成按比例分配,計入的對象。

Q
在一樣的用地裡有按照一樣的用途區分的東西不同的借地人時候的協議對象地面面積的估算方法?[對象規模的算定]
A

關於一樣的用途區分,共計,計算地面面積(指南p.14-15※3・※4之外的)。
為比方說在在800平方米的體育館和700平方米的遊泳池在類似的運動設施"的情況下同時設置體育館,遊泳池,保齡球場之外這些共計的時候的話和1,500平方米"26成為和指定設施以及法對象設施成為。

Q
指南p.14-15的※3,※4是什麼樣的事情?[對象規模的算定]
A

在法,※3或者※為作為一樣的用途的區分使用有4注釋的區分當法對象設施的判定的時候,※3.※共計有4注釋的區分的地面面積,計算法對象設施的規模。

Q
在別棟增建的時候,標準追溯,也被適用於已有的建築物嗎?[對已有的部分的適用]
A

關於廁所的標準也被應用於已有的部分。

Q
關於對能在增建的情況下放的已有的部分的適用,條例上的根據在哪裡?[對已有的部分的適用]
A

正把關於指定設施整備標準的適用範圍定為規則附表第9的備考20。
然而,關於圓滑化標準的適用範圍正把建築物移動定為政令第22條以及條例第22條(關於增建的適用範圍)。

Q
這種情況,在用途變更的情況下,共用部的面積被作為對象面積計算,但是標準也被應用於共用部嗎?[對已有的部分的適用]
A

該共用部移動,標準被使關於圓滑化途徑和部分可以應用,但是那個以外的情況不使標準可以應用。

Q
不用niha,供視覺障礙人士使用比方說的誘導塊設置關於對"能放的已有的部分的適用在增建"的情況下寫著,但是如果是現狀,并且在到向導設備的途徑"在維修項目包括的用途、規模的已有的建築物進行增建的時候誘導塊沒被"15設置的話,設置指南p.27新是必要嗎?[對已有的部分的適用]
A

在移動"隨著增建發生"圓滑化途徑的時候,變得需要。
在因為移動構成圓滑化途徑的維修項目是對按照規則不同的表9建築物維修標準適用一覽顯示的東西所以移動"隨著增建發生"圓滑化途徑的時候,需要滿足這些維修項目的標準。

Q
不可以在圓滑化途徑上設立段落的話有移動,但是甚至不能設立細小的高低差嗎?[1.移動圓滑化途徑][4.出入口]
A

不能設立原則,段落。但是,在針對行進方向垂直的東西,甚至輪椅能容易開上,在不得已在出入口發生的段落中,不認為能在通過上判斷是沒有障礙的東西(高不到2cm以及倒角等的關懷被認為是的東西)是段落。然而,即使是高不到2cm也不能連續設立段落。

Q
在高低差別解除機的式樣有標準嗎?[1.移動圓滑化途徑]
A

在政令第18條第2項目第6號,2006年12月15日國土交通省告示第1492號"特殊的結構正又"評定使用形態的電梯的結構。

Q
"層數僅就超過4設施"來說可以應用的話,在辦事處,工廠等的用途的情況下,有電梯的維修標準,但是,在2-3層樓的情況下,是沒有電梯也好嗎?[1.移動圓滑化途徑]
A

為利用居室從道路移動,變成圓滑化途徑利用居室變得需要出自在兩、三樓的情況,電梯的段落的解除。在沒有段落的解除的時候"1和不符合移動圓滑化途徑"成為。

Q
建築物移動在圓滑化標準(1)a的但書的意思?[1.移動圓滑化途徑]
A

在法,從"道路"到"利用居室"的移動當做使電梯的設置關於1樓份上下移動從地上階僅就圓滑化途徑(政令第18條第1項目第1號)來說不要。
但是因為不能在這種緩和把從"道路"到"利用居室"的移動限製為圓滑化途徑的東西關於從從"利用居室"到"輪椅使用者大小便構架"的途徑以及"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車設施"到"利用居室"的途徑(政令第18條第1項目第2號,第3號)使用這種緩和所以需要警告。
另外,因為在指定設施整備標準沒有這樣的但書所以不能關於從"道路"到"利用居室"的途徑受到相同的緩和。

Q
建築物移動共同住宅的住戸甚至移動到圓滑化標準,變成圓滑化途徑的對象嗎?
A

在橫濱市,建築物移動是圓滑化標準,但是,成為和對象"住戸從道路"為移動從"住戸在輪椅使用者大小便構架"從"輪椅使用者事情停車設施到住戸"的分別超過1的途徑作為圓滑化途徑在。

Q
用地裡面的過道,台階以及傾斜的維修標準"能容易"識別的話有,但是有大致目標嗎?[2.用地裡面的過道][6.台階][7.傾斜]
A

為了甚至弱視的人認識台階的鷹鼻以及傾斜和水平部轉換的境界,能防止挫折作為大致目標用輝度比超過2.0在。另外,在參考留意鷹鼻的寬度以及配置,容易識別,請做下圖。
為做警報傾斜的上端、下端或者傾斜全體差別是有的素材,并且請在傾斜部分和陸地和顏色的亮度,色彩或者色度完成傾斜。

鷹鼻的例子

傾斜的例子

Q
在在傾斜同時設置台階的時候,能和台階共有傾斜的扶手嗎?[2.用地裡面的過道][6.台階][7.傾斜]
A

為斜面和台階在傾斜不一樣不可以共用。

Q
在台階以及傾斜的扶手的端部設立水平部分的理由?[2.用地裡面的過道][6.台階][7.傾斜]
A

為在台階的上升向下的情況下,比身體有前方的扶手,支持身體有必要,如果沒有水平部在對下一個動作的轉移有影響水平部分是必要的。
在設置標準被應用於的台階以及傾斜的時候,請討論水平部分事先能在扶手的端部確保的平面計劃。

Q
對傾斜的幅員包括扶手寬度在內好嗎?[2.用地裡面的過道][7.傾斜]
A

傾斜的幅員為在扶手的內側的有效的幅員測量不能包括扶手寬度。

Q
傾斜的標準被應用於傾斜有的部分全部嗎?[2.用地裡面的過道][7.傾斜]
A

傾斜的標準原則上被應用於傾斜有的部分。但是傾斜的標準不關於無障礙的程度的水斜面(不到1/50)的部分在順利的通過用用輪椅靜止或者能順利地回轉的安全可以應用。

Q
過後在傾斜之前設定的長超過150cm的水平部包括道路的用地外面在內好嗎?[2.用地裡面的過道]
A

不能包括。必須在用地中確保水平部超過150cm。

Q
甚至在機械式停車場的情況下,需要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車設施的維修嗎?[3.停車場]
A

需要。

Q
是共同住宅的計劃,但是一定需要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車區劃嗎?[3.停車場]
A

在"許多者使用的停車場"是來客者或者搬出需要等的共用的停車場,并且有這樣的停車場的時候,停車場的標準被可以應用。特定的居住者使用的停車場不相當許多者使用的停車場。

Q
"塗給殘障人士的國際標記在用車停車或者正停好的狀態看得見的位置"的是什麼樣的狀態?[3.停車場]
A

車駐為了在正停車的時候也能明確認識作為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車設施的意思請在跨越地板的停車區劃的位置表示國際標記。

Q
出入口的寬度,有效的幅員?[4.出入口]
A

是有效的幅員。在拉門的情況下,拉殘shio在不包括的尺寸,門的情況下是門的寬度之外的有效的幅員,并且測量。

Q
4.設立出入口(4)的側壁板的主旨?[4.出入口]
A

需要為了順便去,因為如果沒有側壁板空間在比方說右手不如意的是左手,并且想要在輪椅使用者在在指南p.77的圖的計劃的情況下抓住門的把手的時候腳架碰牆,不能容易抓住把手所以順利地碰到把手在門的旁邊設立空間。
但是在在想對輪椅使用者來說用自動操作的拉門利用的位置設立開閉按鈕了的時候不需要側壁板。

Q
在在室外獨立存在輪椅使用者大小便構架的時候,超過90cm需要班構架的出入口的寬度嗎?[4.出入口]
A

為相當相當構成圓滑化途徑的出入口以及通曉直接地上的出入口超過90cm需要移動。

Q
在在外面的走廊在行進方向並行地存在排水溝的時候,在有效的幅員裡面包含溝的部分嗎?[5.走廊]
A

不在有效的幅員裡面包含。如果甚至逐條解說正要求"有效的寬度",段落用排水溝發生的話,不能在有效幅員包括那個部分。然而,在障礙為輪椅使用者,拐杖使用者等的通過對排水溝設定沒有的結構的蓋子了的時候能在有效的幅員裡面包含該地方。
另外,在移動,圓滑化途徑做"橫穿"排水溝的時候請障礙在輪椅使用者,拐杖使用者等的通過設立沒有的結構的蓋子。

Q
和"5.走廊"的尿布交換地方"9廁所"的嬰兒床能兼用嗎?[5.走廊][9.廁所]
A

能兼用,但是在因為嬰兒床是支援育兒中的大人不僅尿布交換而且加事情的設備所以兼用的時候廁所的班次構架裡設置有必要。

Q
5.(2)蚊子・ki,9廁所(2)a(ke),i(a),(3)這個i在"門或者那個附近"表示的話有,但是走廊是什麼意思?[5.走廊][9.廁所]
A

哺乳室的門有拉門或者門等的各種各樣的形態,但是,簽名,從走廊看得見的位置不論哺乳室的使用狀況有必要。為此,"表示大致意思作為目的在門或者那個附近,"做在看得見的位置甚至設置門開的狀態的的是必要的。

Q
台階的標準被使所有的台階可以應用嗎?[6.台階]
A

在"非特定的以及許多者利用或者老年人,殘障人士主要利用的台階("許多者關於有許多者使用的ni閱讀替換的用途利用"的台階),"台階的標準被使那一切可以應用。在辦事處或者工廠,工作人員的台階以及避難台階也變成對象。
但是,關於做開鎖,好像能在常閉(用恐慌公開鎖,破壞鎖經常的上鎖)利用衹非常時期的台階或者維護專用的台階等的無普通作為公眾的東西用而供應的可能性的台階,是對象外。

Q
在設立滿足標準的電梯以及那間上下大廳的時候,台階的所有的標準不被可以應用嗎?[6.台階]
A

6.在台階(2)~(4)的路,一部分的標準被除去,但是因為被可以應用所以請扶手或者顏色識別等的標準注意。另外,關於不用電梯建成段落的解除的台階,所有的標準被可以應用。

Q
8.電梯能在在增建(增建、改建、用途變更)的情況下和(1)i的地面面積含有已有的部分的一樣的用途區分的部分的地面面積?[8.電梯]
A

變成不順便到用途區分去,包括已有的部分的地面面積的共計。
但是建築物移動如下所示和指定設施整備標準是圓滑化標準,并且,在增建的情況下,估算方法不同。

  • 指定設施整備標準:地面面積的共計(包括已有的部分在內)
  • 建築物移動圓滑化標準:關係到增建的部分的地面面積的共計
Q
(1)o和"設立控制裝置在輪椅使用者容易在筐子裡面的以及上下大廳利用的位置"的有,但是具體?[8.電梯]
A

筐子裡有,請對100cm左右的高度在筐子裡面的兩側的地板上設置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操縱盤。為了為在左右哪一方面的種不如意的時候也在輪椅使用者的有能操縱左右任何一方面請在兩側設置。
關於上下大廳,請設置對100cm左右的高度在地板上操縱盤。

Q
(1)ku的地面面積在增建(增建、改建、用途變更)的情況下是已有的部分的一樣的用途區分的部分包括的面積嗎?[8.電梯]
A

變成不順便到用途區分去,包括已有的部分的地面面積的共計。
然而,也在無障礙法對象設施的面積算定相同(限製在非特定的以及許多者使用的設施之內但是)。

Q
在相當8(1)ku的時候,電梯的筐子的寬度,需要超過140cm,但是使用不作為筐子裡面的ga矩形的電梯時候的尺寸最好測量哪裡?[8.電梯]
A

為筐子的縱深超過135cm在8(1)u是必要的,筐子的寬超過140cm在(1)ku是必要的在在有效尺寸電梯的筐子裡進入縱深135cm×寬140cm的矩形的時候和合適成為。

Q
老年人,殘障人士能順利地操縱的洗臉盆的栓是什麼樣的東西?[9.廁所]
A

指向即使把栓金屬零件抓牢,不擰也能打開的操縱桿栓,自動栓。
是上肢殘障人士的從出自上肢的痛疼的麻痹,握力的下降摘,抓牢的手指的小的操縱變得困難。

Q
和"確保供男子使用的尿壺前面不遠處的輪椅能順利地利用的足夠的空間"的有,但是什麼程度的空間是必要嗎?
A

輪椅使用者大小便構架多為隨著具有功能利用避免集中正策劃功能分布。關於供扶手作為那種方法中的一個跟從的男子使用的尿壺,需要甚至輪椅使用者好像能使用的維修。
和"足夠的空間,"使被"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的考慮順利的移動的建築設計標準"表示的"基本動作尺寸"根據計劃可以應用。

Q
輪椅使用者大小便構架裡,和"確保輪椅使用者能順利地利用的足夠的空間"的有,但是什麼樣的空間具體地是必要?[9.廁所]
A

 不在班構架中和"輪椅使用者能順利地利用的足夠的空間"反擊而能旋轉的空間是基本,為了不和班構架裡面的設備幹涉需要直徑150cm的日圓的空間。
 另外,為了為在為了對同p.108顯示輪椅使用者接近馬桶座的時候根據殘疾的身體狀況做不一樣的接近(正面接近,側面接近)誰都能順利地利用請討論班構架裡面的版面設計。

Q
在在復數用途在的已有的建築物進行一部分用途變更的時候,廁所的已有的追溯的範圍變得怎麼樣?[9.廁所]
A

關於有把把用途改為的部分的廁所或者在把用途改為的階的共用的廁所等的用途改為的部分的利用者使用的可能性的全部廁所,使標準可以應用。

Q
供托兒所的嬰幼兒使用的廁所是協議對象嗎?[9.廁所]
A

變成協議對象,但是供洗臉盆的扶手以及鏡子位置、高度,供男子使用的尿壺的扶手,男子使用的尿壺前面的空間的確保被但書除去。

Q
不被在供托兒所的嬰幼兒使用的廁所裡面的小房間劃分的便器也需要扶手嗎?[9.廁所]
A

超過1變得需要扶手,但是因為沒被在小房間劃分的便器不是班構架所以扶手對輪椅使用者大小便構架以外的"班構架"而言是不需要的。

Q
在輪椅使用者大小便構架被單獨安置的計劃的情況下,也需要洗臉盆的扶手嗎?[9.廁所]
A

為關於"(1)全部的廁所的標準"被可以應用洗臉盆需要扶手。
這種情況,在因為正為了為在為了對指南p.108顯示輪椅使用者接近馬桶座的時候根據殘疾的身體狀況做不一樣的接近(正面接近,側面接近)誰都能順利地利用討論班構架裡面的版面設計所以對被變成組件的輪椅班次構架的產品安置扶手的時候請注意扶手從屬於的洗臉盆的配置。

Q
"不需要前面的扶手在對洗臉盆"有載荷重量的時候有的話,但是是什麼樣的主旨?[9.廁所]
A

前面以及兩側的扶手支持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的身體是用來支援洗手的設備。在即使靠在洗臉盆上也能支持身體的載荷重量有的洗臉盆的情況下,不需要設立前面的扶手的,但是在兩側是必要的。

Q
"盥洗台的下端的高度從地板當做超過65cm不到70cm和進入輪椅使用者的膝蓋"的有,但是下端的高度"盥洗台薄薄地有"75cm的產品。不可以這些產品的使用嗎?[9.廁所]
A

如果盥洗台的上端的高度是75cm左右的話,下端的高度認定可超過70cm的產品。
為了進入輪椅使用者的膝蓋請把下端的高度換成超過65cm。

Q
在共同住宅的客房設立的廁所以及浴室變成標準的適用對象嗎?[9.廁所][10.浴室,淋浴房或者更衣室]
A

為許多者利用,在在共同住宅的客房設立的廁所以及浴室,滿足供輪椅使用者班次構架以及osutomeito使用的洗滌設備,浴室的標準有必要。

Q
協議對象包括不附屬於浴室的更衣室以及試衣室嗎?[10.浴室,淋浴房或者更衣室]
A

附屬於"浴室或者淋浴房"的更衣室(脫衣服的室)變成協議對象,但是在不附屬的辦事處等的更衣室以及試衣室不變成對象。

Q
和"確保足夠的空間為了輪椅使用者順利地移動,能旋轉"的有,但是什麼樣的空間具體地是必要?[11.飯店或者旅館的客房]
A

和"足夠的空間,"使被設計標準表示的"基本動作尺寸"根據計劃可以應用。請注意客房出入口附近,輪椅使用者大小便構架、浴室出入口附近,床周圍等的空間確保。

Q
可以更換輪椅標記(國際標記)的設計嗎?[13.標識]
A

國際標記是世界性的標記,并且必須保持被在國際復健協會總會規定的設計和比率。更換設計,不能添寫。但是為除非能否定標記其本身的形狀否則明顯地表示方向以及對象能併用其他的圖案以及文字。
然而,請圖案原則上用對右的形狀使用臉。

Q
在圓滑化的措施被偷走的電梯的附近準備移動的標識在各階是必要嗎?[13.標識][14.向導設備]
A

為了知道作為移動圓滑化的措施被偷走的電梯請在各階的盡量顯眼的易懂的位置設置國際標記。另外,在電梯難以從走廊知道在深處的位置的情況電梯的位置的時候,沿著走廊設置電梯標記,請做。

Q
有設置向導設備或者服務處的代替措施嗎?[14.向導設備]
A

在設置內部對講機(在請"要事的按這個按鈕"的意思的文字以及盲文書寫方式),能同該設施的人聯系的時候,和向導設備接待該內部對講機。

Q
在人行道上,必須敷設也供視覺障礙人士使用的誘導塊嗎?[15.到向導設備的途徑]
A

為了在指定設施整備標準關於被可以應用的用途寫著到"向導設備的途徑的標準從"人行道上邊"的敷設15"是必要的。請人行道上的誘導塊的敷設的辦法參照指南p.65。但是因為正對規則附表第5備考3列舉看,用"道路"而不是"人行道上邊"換的設施所以請也確認這裡。
當敷設的時候,與另外的道路管理者(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的協議是必要的。敷設工程後來,受到"修路工程完成測試通過的通知"的交付,請對條例的工程結束報告添加抄本。

Q
"供視覺障礙人士使用的移動和圓滑化途徑"什麼?[15.到向導設備的途徑]
A

是定為政令第21條的"視覺障礙人士能順利地利用的途徑"。具體地從"道路到出自出自前條第2項目的規定的設備※或者同條第3項目的規定的服務處※的途徑"(限製為非特定的以及許多者利用或者視覺障礙人士主要利用的東西。)必須在"適當地敷設供視覺障礙人士誘導使用的塊。
※政令第20條第2項目的用來"顯示對視覺障礙人士的設備"和同條第3項目的"服務處"

Q
供視覺障礙人士使用的誘導塊釘製造也好嗎?[16.信息傳達設備]
A

因為釘製造的東西脫落,容易掉下來,在認識性貧乏所以是不符合。

Q
(2)經常地"必須給出自盲文的向導的扶手的在端部根據需要"表示的話有,但是"根據需要是什麼樣的情況?"[16.信息傳達設備]
A

在有視覺障礙人士使用有變得不明白現在位置的害怕的情況以及官公署或者圖書館傾向的設施的情況下。

關於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的手續的Q&A

Q
有把標準概括成的資料嗎?
A

有"設施整備指南"(建築物篇)。
能從健康福利局主頁下載。

Q
花費申請費嗎?
A

不需要。

Q
最好在什麼時候之前進行事前協議?
A

建築確認申請的30-40天以前添加關係文件,請提交。

[提出資料]
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書,合適狀況一覽表,計劃一般圖(附近示意圖,配置圖,各階平面圖,超過2面斷面圖,詳圖)
介紹格式刊登頁鏈接

Q
什麼樣的情況需要事前協議?
A

在相當被在規則規定的"指定設施"的時候,需要事前協議。"指定設施"用規則的附表第1(外部網站)規定。

Q
和無障礙法的手續不同嗎?
A

因為根據法令不同所以各個的手續是必要的。關於無障礙法,在建築確認申請中審查,檢查。

Q
關於所有的指定設施,結束報告提交嗎?事前協議是不符合,但是需要結束報告的介紹嗎?
A

關於進行事前協議的所有的指定設施,需要結束報告的介紹。
現場檢查也根據設施分類,延床面積是必要的。原則上超過延床面積1,000m2以及合適的指定設施(辦事處、工廠,共同住宅之外的)進行現場檢查。關於那個以外的指定設施,進行根據附圖以及整備情況照片在完畢申報書檢查資料。

[提出資料]
明白工程結束申報書,合適狀況一覽表,計劃一般圖(附近示意圖,配置圖,各階平面圖,超過2面斷面圖),對維修標準的合適狀況的照片
介紹格式刊登頁鏈接

Q
想取得"表示板",需要什麼樣的手續?
A

"表示板"被關於"表示板交付標準"(對附表第11)(PDF:4,878KB)而且適應規定的所有的標準的建築物在安裝設備中適應指定設施整備標準的指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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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局建築領導部門市區建築課建築許可負責人(關於事前協議、條例第24條許可)

電話:045-67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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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81-2438

郵件地址:kc-fukumachi@city.yokohama.jp

建築局建築領導部門建築企劃課(關於標準修改)

電話:045-671-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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