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致病房的檢查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30日
在中間檢驗以及工程結束檢查的情況下,用下一種方法關於關於致病房的建築材料以及通風設備檢查吧。
- 檢查席(基於建築基準法第12條第5項目的(工程監督管理、工程狀況)報告書)
請A4內幕的致病房的項目、合適、不符合在未施工檢查。 - 出自現場檢察員的目視
根據素材的等級表示檢查時確認。
關於不可以現場目視確認的部分,有要求資料的介紹的情況。 - 通風設備的機器的報告(基於12條法的第5項目的報告)
有機種向確認時要求未決定的情況或者機種變更有的情況等的資料的介紹的情況。
提交的資料、設計的通風頻率能確保的通風設備機器的資料(目錄)
其他的注意事項
- 在毒死蜱不使用的情況下,請在檢查席的"合適"檢查。
- 在換氣途徑有門的時候,需要下面cut(1cm左右)以及蛾拉裡的設置。
- 在改變建築材料以及通風設備,使用的時候,請事前申請計劃變更。
(例子1)使用材料的類別比方說從限制對象外是F☆☆☆在變成ni變更的時候
(例子2)在換氣途徑以及換氣方式改變的時候 - 認證建築物以及臨時建築也是致病房的對象建築物。
- 變得不需要建築基準法施行規則的修改(2011年5月1日)照片報告。
到這個頁的諮商
建築局建築領導部門建築指導課
電話:045-671-4531
電話:045-671-4531
傳真:045-681-2437
頁ID:143-80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