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來水的諮商到水道局顧客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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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10月16日
工業用自來水管費用正采用共計根據基於合同水量(基本水量,特定水量)的定額收費制的基本費用和實際使用的使用水量計算的使用費用的二部費用制,每月正和算定、每月徵收做費用徵收的方法。然而,合同水量的至少(下限)申請的水量每1日是200立方米。
根據供應合同,當工業用水的申請的時候,決定每1日的合同水量。稱呼這個為"基本水量",但是24倍做使用最多的時間段的時間計劃水量,為了使用的水量不超出基本水量決定。
基本水量一回決定只要沒有特別的理由的話,就不能做減量以及廢止。
這個根據工業用自來水事業被向以有限的使用者為對象申請的基本水量,因為被經營所以合同水量的變更給事業計劃帶來的影響大,并且是和增加其他的使用者的負擔的直接主要原因成為。
*請到工業用水課(TEL:045-954-3331)詢問關於申請的諮商。
(不能對飲用水依然使用工業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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