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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文化設施的指定管理者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2月1日
和指定管理者制度
地方自治法被在2003年6月做一部分修改(同年9月實施),關於"公共的設施"的管理,為以居民服務的提高和經費裁減為目標指定管理者制度被靈活運用民間的能力的引入了。和傳統的管理的委托制度不一樣,并且不限製在地方公共團體的出資法人或者公共團體之內,民間企業者也能是經過議會的通過管理"公共的設施"的指定管理者。
在本頁,通知對本市的文化設施的指定管理者制度的導入,管理狀況。
設施名稱 | 指定管理者 | 指定期限 | 承辦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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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財團法人橫濱市藝術文化振興財團 | 從2023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
橫濱港未來大廳 | 公益財團法人橫濱市藝術文化振興財團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橫濱能樂堂 | 公益財團法人橫濱市藝術文化振興財團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橫濱市藝能中心"橫濱熱鬧座" | 公益財團法人橫濱市藝術文化振興財團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橫濱市市民文化會館"關內大廳" | 有刨子藝術&媒體合伙人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橫濱市吉野町市民廣場 | 吉野町、岩間藝術&媒體合伙人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橫濱市岩間市民廣場 | |||
橫濱市民美術展覽室 | 公益財團法人橫濱市藝術文化振興財團/西田裝美株式會社共同事業體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橫濱市民美術展覽室Azamino | 公益財團法人橫濱市藝術文化振興財團 | 從2020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久良岐能舞台 | 株式會社∑Communications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橫濱市大佛次郎記念館 | 公益財團法人橫濱市藝術文化振興財團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陶藝中心 | shinryu株式會社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長濱禮堂 | 橫濱媒體廣告、相鐵、神奈川共立共同事業體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大倉山紀念館 | 日比谷花壇、西田裝美共同事業體 | 從2022年4月1日起 | 文化振興課 |
各文化設施的前期(前指定期限)的指定管理者以及各年度的工作規劃,業務報告如下是。然而,立足於出自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的影響,延長了指定期限跟指定期限打算在2021年3月31日結束的指定管理者到2022年3月31日1年。"指定期限"的最後把"※"上記錄在的設施用下列的表變成對象。
指定管理設施的業務評價結果
2021年度指定管理者業務評價一覽
2020年度指定管理者業務評價一覽
2019年度指定管理者業務評價一覽
2018年度指定管理者業務評價一覽
2017年度指定管理者業務評價一覽
2016年度指定管理者業務評價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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