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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地方分權改革
地方分權改革為各地區容易用自己的判斷和責任從事地區的課題,做是能夠,為了能擔負近的地方自治體把對居民有切身關系的行政改變成居民的措施。一邊在橫濱市,面向市民生活的提高以及橫濱的持續性的成長、發展進行到國家以及縣的作用,一邊正在關於出自來自國家、縣的事務、權限的轉讓以及法令的全國一律的標準以及國家的參與的放寬限制(規定為義務、範圍帳單的重看)搏鬥。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4日
國家的地方分權改革的經過
關於地方分權的推進的決議:1993(平成5)年
在國會(眾、參両院),"包括用來推進地方分權的法制定在內,列舉總力,應該照常進行徹底的措施"的決議被批準,和地方分權改革全國範圍被推進的開端成為了。
第1次地方分權改革:1993(平成5)年齡~1999(平成11)年
好像變成改變成"對等、合作"的地方分權改革的地基的措施被送"上下、主僕"進國家和地方的關係了。具體地讓作為國家的機關處理國家的事務的制度(機關委任事務)的廢止,國家的參與的規則的創建,權限把都道府縣知事以及市鎮村長轉讓,是都道府縣的條例,并且能把都道府縣的權限轉讓給市町村的制度(出自條例的文書工作特例制度)的創建被進行了。
第2次地方分權改革:2006(平成18)年齡~
被根據個別的法令規定的事務、權限的轉讓以及限制的緩和被進行。當初被用出自國家主導的"委員會勸告方式"進行了,但是,從2014(平成26)年起,實施從地方自治體募集全國性的制度修改的建議的"建議招募方式"。
對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的對應
為基於個別的法令的事務、權限的轉讓以及限制的緩和,出自"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的有關法律的總括修改需要的法令的修改被在國家進行。在橫濱市,受到出自國家的法令的修改,正進行用來設定用來受到權限轉讓的對應以及獨特的標準的制定條例。
第1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42法律,修改),第2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188法律,修改):2011(平成23)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關係到區域區分的城市規劃的決定:2012(平成24)年齡4月1日實施
- 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的成立認證:2012(平成24)年齡4月1日實施
條例的制定
第3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74法律,修改):2013(平成25)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市街地再開發計劃的事業批準:2014(平成26)年齡4月1日實施
條例的制定
第4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63法律,修改):2014(平成26)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縣經費負擔教職員的工資的負擔、常數的決定,班級編制標準的決定(也把稅財源轉讓):2017(平成29)年齡4月1日實施
- 自用有償旅客運輸的登錄、監查(從國家轉讓給希望的市町村):2015(平成27)年齡4月1日實施
- 關於都市計畫區域的維修,開發以及保全的方針(都市計畫區域基本計劃)的城市規劃的決定:2015(平成27)年齡6月4日實施
條例的制定
關於對難病的患者的醫療的法律:2014(平成26)年齡成立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基於關於對難病的患者的醫療的法律的事務:2018(平成30)年齡4月1日實施
第5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19法律,修改):2015(平成27)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農地轉用許可(到農林水產大臣指定的市町村的轉讓):2016(平成28)年齡4月1日實施
- 火藥類的製造許可:2017(2017年)4月1日實施
- 高壓氣體的製造許可(關係到特定製造營業所的事務之外的):2018(2018年)4月1日實施
條例的制定
第6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15法律,修改):2016(平成28)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和職業介紹所合作的1具性的就業支援的實施:2016(平成28)年齡8月20日實施
※在橫濱市,先行於法修改,針對出自內閣府、厚生勞働省的用來實現"~(2010(平成22)一年12月內閣決定)面向行動·計劃~駐外機構的原則廢止"的建議的招募建議,在2013(平成25)一年2月簽訂厚生勞働省神奈川勞働局和協定,在全區政府依次設置對1具而言從生活咨詢根據區政府的福利部門和國家的職業介紹所的聯合進行就業支援的"工作點"了。這個協定被作為基於法律的協定法修改以後定位了。
第7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10法律,修改):2017(平成29)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幼保連攜型認定兒童園以外的有資質兒童園的認定:2018(平成30)年齡4月1日實施
※在橫濱市,先行於法修改,從2015(平成27)一年4月起受到出自神奈川縣文書工作特例條例的權限轉讓了。
第8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15法律,修改):2018(平成30)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修改災害救助法的一部分的法律:2018(平成30)年齡成立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大規模的災害時的應急救助的實施(到內閣總理大臣指定的救助實施市的轉讓):2019(平成31)年齡4月1日實施
第9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13法律,修改):2019(原令和)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第10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10法律,修改):2020(令和2)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對軌道經營者的運輸開始的認可:2022(令和4)年齡4月1日實施
第11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9法律,修改):2021(令和3)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第12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12法律,修改):2022(令和4)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到橫濱市的主要的事務、權限轉讓
- 關係到液化石油氣銷售運營商的登錄的事務、權限:2023(令和5)年齡4月1日實施
第13次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總括7法律,修改):2023(令和5)年齡成立
法律的概要
關於地方分權改革的建議招募
關於地方分權改革的建議招募的概要
從2014(平成26)年起,在國家實施從地方自治體募集全國性的制度修改的建議的"建議招募方式"。在面向來自地方的建議的實現進行與內閣府管轄制度的有關府省的調整,被特別重要的建議(重點事項)定位了的時候,是到內閣府特命大臣身邊舉行的有識之士會議,并且調查審議被集中進行。調整結果被作為"對應方針"做內閣決定,出自"地方分權總括方法"的法修改的對應進行。
橫濱市的建議項目和調整結果
用來自橫濱市的建議,是國際駕駛執照,并且,在能登機的建議(2018(平成30)年度建議,重點事項),兒童扶養津貼的減額措施的適用除外策劃需要的申報的負擔減輕的建議(原2019(令和)年度建議)正實現在能向在便利店支付學校伙食費的建議(2017(平成29)年度建議,重點事項)以及登機型移動的支援機器人(塞古方法)的公路證明實驗。
- 橫濱市的建議項目和調整結果一覽(PDF:319KB)
- 關於建議招募(內閣府主頁)(外部網站)
※刊登了來自全國的地方自治體的建議,來自有關府省的回答,對應方針。
出自神奈川縣文書工作特例條例的事務、權限轉讓
文書工作特例制度的概要
在地方自治法,因為在都道府縣的條例規定屬於都道府縣知事的權限的事務的一部分所以市町村能處理的文書工作特例制度被設立。
到橫濱市的事務、權限轉讓
在橫濱市,根據神奈川縣的文書工作特例條例,94事務(2021(令和3)年齡4月1日當時)被轉讓給關係到有害的圖書類的陳列方法的實地調查。從2019(原令和)年起,受理一般護照(護照)的頒布申請的權限轉讓實現,在市內北部地區新設置橫濱市Centerminami護照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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