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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區的功能加強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和區的功能加強
指定城市的行政區和作為特別地方公共團體有法人身份以及公選的區長的東京都的特區不一樣。區長被市長任命,進行從作為市長的輔助發動機的事務,市長以及法令受到付托的事務。另外,區政府的預算被從市(局)分發,受到市長的指揮監督除了委任事務之外當事務的執行的時候。
為一邊在橫濱市,保持作為市的正直,一邊敏捷確切和各位市民的要求以及地區的課題對應正在區政府進行的事務的擴大以及預算的組成、執行,事業的計劃、籌劃等的功能以及權限的強化搏鬥。
區的功能加強noayumi
1969年度
[區政的綜合市民的便利性的提高~區長權限的強化,性、計劃性確保]
- 負責區長室以及調整的設置
為區長權限的擴大,區製定,實施的事業的擴大以及與局的辦事處營業所的聯絡調整強化,維修保養調整功能和計劃功能 - 市民課的改組、強化(社會福利室,地區振興室,負責社會教育的設置)
根據提高市民服務和地區的真實情況的措施的實現 - 綜合政府大樓的有計劃的建設
計劃性地建設對1個地方收集福利辦公室,保健所,消防署的綜合政府大樓 - 行政區改組
港南,旭,綠以及瀨谷區的新設(對14區)
1970年度
事務通知調整費的創建(1區50萬日圆)
1974年度
區民會議的設置(對市政的市民參加,公開聽證會的地方)
1976年度
區活動費的創建(區主關鍵儀式執行團體負擔金額)
對各區實行委員會進行的儀式的負擔金額(1區100萬日圆)
1977年度
區要求反射系統的導入
把區要求反射到局預算為區政重點課題解決
區活動費《區自主營業費現定分》(1區180萬日圆)
[作為綜合機關的區政府的實現]
地區的垂直結構的行政機關(駐外機構)的合並<6一個月10日〉
- 區政部、福利部的2班倒制度
區行政,每福利行政的調整、功能的充實 - 總務課的設置
綜合調整信息的一元化和功能的附加 - 到建築辦事處(部適合)和福利辦公室(科適合)的區政府的編入
※建築辦事處被在1999年度區政府在分離,市內4方面辦事處重新編製。被在2006年度作為"建築住宅用地指導中心"合並起來了。
1981年度
區政推進課的設置
能發揮區的自主性,獨創性的企劃調整功能的確保
(1) 公關公開聽證會諮商功能的充實強化(區民會談室)
(2) 企劃調整功能的充實強化(調整負責人)
1982年度
關於"區的綜合行政的推進的規則"的制定
明示地區行政的區的綜合調整權限
1983年度
- 行政服務處(負責人適合)的設置
在對市民有切身關系的地方的提供情報 - 區活動費《區自主營業費保留分》(总额700萬日圆)
1986年度
行政區改組
榮以及泉區的新設(對16區)<11一個月3日〉
1989年度
區活動費《特殊性某一個區的建設分》(全市總額8,000萬日圓)
1994年度
[作為地區綜合性行政機關的區政府的實現]
- 個性某一個區的建設推進費用的創建
用來認定用區的功能加強實質上的預算性的證明
(1) 自主計劃分
對1億日圆大幅度增加1區能在各區的責任執行的預算
(2) 一般分
為把從局到區的分發預算大捆扎而做,區預算變成。可區長的斟酌決定執行 - 區的預算的製定
每隔區決定配合一般分和自主計劃分的預算框子裡的分配 - 從區政部到總務部的變更名稱<7一個月1日〉
(1) 會計負責(股長)的設置
區裡面的會計事務的統括
(2) 區政推進課的強化、充實
提供情報功能(公告諮詢股),區政全般的企劃調整功能(規劃調整股)
(3) 地區振興課的設置
地區活動支援,自我活動支援,區民利用的設施的一元化管理、運營
(4) 負責市鎮的美化的設置
非法丟棄對策,回收利用活動等的推進 - 保健所(部適合)的編入<7一個月1日〉
地區的福利保健的聯合 - 福利部的福利保健服務課和地區福利課的設置<7一個月1日〉
(1) 出自與福利保健服務課的保健所的聯合的諮商、服務提供業務
(2) 地區福利課的福利部門的事務的匯集、強化 - 行政區改組
綠葉以及都築區的新設(對18區)<11一個月6日〉 - 終身學習支援中心事業(學習信息的提供以及諮商)的開始
區的終身學習的推進
1995年度
地區防災功能的強化
(1) 災害對策強化推進負責(總務科長兼任)的設置
(2) 區別防災製定計劃,地域防災據點運營等的地區防災對策的推進
1996年度
合作關系推進實驗事業的實施(平成8~1998年度)
1997年度
兒童、家庭支援中心的設置
育兒支援功能的強化(作為關於育兒的身邊的諮商窗口)
1998年度
窗口服務的提高
午休受理業務的擴大(戶籍課、保險養老金課的全業務以及稅證明發行業務)
1999年度
出自"市民活動推進研討委員會"的最終報告書
2000年度
"市民活動推進條例"實施
"市民活動支援中心"開設
戶籍課的窗口改進(戶籍證明發行窗口的試行性的實施)
在中區、港北區為等候時間的縮短,易懂的窗口等的實現設置(依次展開全區)
2001年度
[福利、保健的聯合強化]
福利保健中心的設置〈2002年1月1日〉
被對1具而言到服務提供諮商支持關於福利、保健的市民需要
(1) 把保健所的組織和福利部(福利辦公室)合並,按不同老年人,殘障人士,兒童等的對象者重新編製
(2) 加強諮商窗口功能的總兼容性(服務課綜合咨詢窗口)
(3) 設置進行綜合性的計劃籌劃的"事業企劃室"
2003年度
[區的重點措施的推進]
- 關於"區的綜合行政的推進的規則"的修改
區長發揮總兼容性,構築調整區域裡面的事業的結構
(1) 區政運営方針的製定、公布
區的重點措施的明確化
(2) 區的建設經營會議的設置
被作為配合區的重要事項決定傳統的區政推進會議的機關對市民公布定位,那個會議概要 - 對下年度預算的製定的地區需要反射系統的實施
為了能把踩區民需要的區的意向更加反射到局預算根據全市性的預算的製定系統的重看強化傳統的區要求,作為"地區需要反射系統"開始運用 - 出自區的預算要求的試行
試行性地針對直接財政局從區實施預算要求 - 個性某一個區的建設推進費用自主企劃事業費的預算的製定方法的重看
從1區一律1億日圆的預算額,使基礎數額當做8,000萬日圓,不僅這個而且,為了在預算計上做接受各區的事業計劃的內容的"新營業費"重新看 - (政策)負責股長的設置和預算調整股的設置
基於區政運営方針的重點措施的推進和區的預算調整功能的強化
[緊貼地區的市民生活的措施的展開]
- 垃圾零推進負責科長(環境事業局事務所長兼任)、股長的設置
區的垃圾零推進體制的確立 - 學校支援·連攜負責部門科長(教育委員會事務局科長兼任)的設置
與地區、學校、區的聯合的強化 - 城鎮建設支援負責科長(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副所長兼任)的設置
區的城鎮建設功能的技術的支援
2004年度
[到區的分權、新時代的區功能加強]
- 經營功能的強化
(1) 公開招募區長的任命
以全新的以及大膽的主意,被作為區長廳裡面的公開招募起用有實行能力的職員
(2) 副區長的設置
橫穿性地關於關係到區政全般的業務管轄,設置輔助區長的"副區長"(兼職總務處長)
(3) 出自區長的自律性的組織機構的改組
在行政區制度中,區長根據需要實施獨特的執行根據地區的實際情況的體制的組成 - 地區行政功能的擴大(托兒所、城鎮建設)
(1) 托兒所的管理、運營權限的強化
區"保育負責人股長"的設置。被在區福利局移交市立保育所(121個地方)
(2) machino計劃、支援、諮商窗口的設置
在關於關於出自地區計劃以及建築協定的有切身關系的namachino規則的建設的諮商、支援、啟發業務的區政府的推進
(3) 道路局"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綠政局"公園綠地辦事處"的區政府兼任化 - 區版市民活動支援中心開設(神奈川、南面、綠葉、都築、瀨谷)
- "合作推進的基本方針"的製定
2005年度
[新時代的區功能加強2]
- 區政府預算制度的改革
(1) 從18億日元到27億日元擴大能組織自治的財源範圍,引入財源分配根據人口以及區的措施的指標
(2) 重點政策費(估價了對市的重點政策課題的各區的建議事業之後分配的預算)的創建
(3) 區局聯合會的創建
創立區請求局事業的實施,能向局提供財源的制度(約1.6億日圓)
(4) 到區的預算分發的改進(盡可能地每隔局匯總年度本天真,并且總括的分發) - 被道路、下水道、河川在區移交有切身關系的公園的維護管理功能
為了能提供關於作為道路、下水道、河川、身邊的公園的維護管理功能接受地區要求的更綜合性的服務把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編入區政府,把公園綠地辦事處的一部分業務一共移交給 - 地區建設調整負責部門股長的設置
為地域性推進城鎮建設的諮商、調整以及環境措施,又使與有關局的聯合、調整窗口明確在區政推進課設置"地區建設調整負責部門股長" - 市民服務的提高
(1) 戶籍計算機化的準備開始
(2) 戶籍課證明發行窗口的擴大
到2004年度的在2區(磯子、榮)不僅16區而且在維修,全區維修保養證明發行窗口的完畢(5月~)
(3) 稅證明的一停止化
是合並,全區,并且完成到2004年度的在10區(鶴見、神奈川、西面、裡面、保土谷、旭、磯子、港北、戶冢、榮)不僅8區而且證明的發行窗口(8月~,依次)
(4) 行政服務處的功能擴充
擴大能即時發行證明的時間段
(5) 被從市民稅的特別徵收事務的區財政局移交
2006年度
- 下課後被在區局移交小孩俱樂部事業
- 被從事業所稅的納稅事務的區局移交
- 被在區社會福利法人型殘障人士地域活動家運營事業的局移交
- 關於根據各區的創造性確保的特定財源的區的財源化、活用
2007年度
[支持市民主體的地區運營的區政府]
- 星期六開放的全區展開
在第2,第4星期六在全區辦理,關於戶籍課、保險養老金課、服務課的一部分業務,開始 - 魅力某一個窗口的建設實驗事業的實施
對局和區合作,支持窗口環境,窗口的提高的措施。用旭、港北的2區實施 - 對下年度預算的製定的"關係到地區需要反射系統的政策調整部長會議"的設置
在全市性的觀點討論,針對來自區的建議,調節 - 健康危機管理功能的強化
從18保健所到1保健所18保健所分所體制的轉移 - 危機管理體制的充實
(1) 安全管理負責部長,安全管理負責科長的設置(安全管理局消防局長,副署長的兼任)
(2) 危機管理負責部門股長的設置(安全管理局危機管理室負責股長兼任)
用6區在2007年度設置。在2009年度完成全區設置(3年) - 稅務課的設置
把徵稅課、納稅課合並起來,策劃業務的提高效率 - 戰略計劃官、戰略計劃官助手的配置
※專任配置:港南區戰略計劃官,兼任配置:青葉區戰略計劃官 - "有切身關系的地區、健康的建設實驗事業"的開始
批準進行市民主體的地區運營的地區,支援。3地區認定
2008年度
- 區局聯合會的擴充
為了能支持預算規模的大的地區課題擴充重點政策範圍(約3.8億日圓) - "有切身關系的地區、健康的建設實驗事業"的擴充(19地區)
- 地區健康推進員的配置
支援進行出自"有切身關系的地區、健康的建設實驗事業"的區域經營的地區
布置5區(港南、旭、磯子、戶冢、泉) - 區政治調解整本部會議(臨時名稱)的試行
為強化"關係到地區需要反射系統的政策調整部長會議"的功能面向在2009年度的正式的實施試行 - 戶籍事務的計算機化
戶籍原本,附票的數據化
2009年度
[地區的支持多彩的活動的區政府]
- 區的地區支援功能的強化
(1) 地區力量推進負責部門的設置
被設置為出自市民主體的地區運營,出自合作的課題解決推進地區力提高的"地區力量推進負責部門"總務部。科長(區政推進課,地區振興課,與學校支援·連攜負責部門科長的兼任),股長,負責,出自地區健康推進員的單元
(2) 地區健康推進員的增加人員配置
對10區(南面、港南、旭、磯子、都築、戶冢、榮、泉、瀨谷)擴大 - 福利保健中心的服務提供功能的強化
(1) 健康危機管理的強化
a健康危機管理體制的明確化
為了能傳染病以及食物中毒的健康危機發生時更順利地以及迅速對應在福利保健中心設置"健康危機管理負責部門"。被同負責定位福利保健課長以及生活衛生科長
i保健所福利保健課健康促進股兼職保健所生活衛生課
(2) 服務課的改組
"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兒童家庭支援課""保障課"的從對3課重新編製,專業性的諮商到服務提供的一定化和科長的管理墩距的明確化 - 區政治調解整部長會議的設置
強化"關係到地區需要反射系統的政策調整部長會議",設置"區政治調解整本部會議"。
區長會議的議長區新參加,就任副議長。在全市性的觀點討論區政運営上的課題,調節 - 稅務事務的匯集化
被從區局移交法人市民稅的賦稅課稅的徵收事務 - 稅務課未付款清理負責和負責保險養老金課收藏的運營責任職務的兼任
- 把戶籍課改為負責股長制
2010年度
- 區的地區支援功能的強化
(1) 地區力量推進負責部門的全區展開
到配置區未在2009年度的配置(西面,保土谷,金澤,綠,綠葉),專任的地區力量推進負責部門科長的配置(港南,泉)
(2) 地區健康推進員的全區展開
8區新(鶴見,神奈川,西面,保土谷,金澤,港北,綠,綠葉) - 自主企劃事業費的財源分配的重看
為了變成更踩區的特殊性的分配把出自地區特性的分配比例從傳統的10%增加到25%,引入新的指標(學齡前人口比率,高齡化率,外國人登錄人口)。使重點政策事業而不是建議型當做區的自治組成預算 - 預算區分的重看
關於把對區的建設推進費用從區配合並起來的一般營業費,從區的斟酌決定的存在這個觀點驗證,根據性格,對自主企劃事業費和局預算整理,廢止一般營業費的預算區分 - 對歲入確保強化的對應
為了能專心於未付款清理業務,未付款清理更發展對型號而言在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安置未付款清理負責股長以及特約人員(22-23年度,鶴見區,中區) - 對托兒所待機兒童的解除的對應
立足於地區特性,在緊急保育對策重點區的區政推進課以變成區、1具局的見效的措施展開為目地安置負責股長(兒童青少年局育兒支援課緊急保育對策負責股長兼任)
(8區:鶴見區,神奈川區,西區,港南區,磯子區,港北區,青葉區,戶冢區) - 地區需要反射系統的強化
局的下年度預算的製定之前,設定區長向市長、副市長說明用來和區把握的重點課題對應的措施、事業建議的地方 - 電話會議的召開
為進行出自款待的行政服務舉行出自市長和18區長的電話會議
2011年度
[區政府支援體制的強化]
- 出自區政府會議的功能加強《2010年度"局再編項目"的討論結果》
(1) 為容易讓局反映區政府的意向,做,關於和調整會議商量的事案,明確使什麼事前和區政府會議商量
(2) 為策劃區長會議的功能加強用明文規定被在2010年度設置的區長會項目,一共加強秘書處的體制 - 出自諮商部門的明確化《2010年度"局改組項目"的討論結果》
每隔區政府的科,在局一側設置窗口課個別的業務上的連接,抱住,不出來,是咨詢機構也關於不清楚的東西提供諮詢區局之間的用更加的聯合更是強化 - 區政府的體制強化
(1) 對歲入確保強化的對應
為了能專心於未付款清理業務,未付款清理更發展在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安置未付款清理負責股長以及特約人員(5區)
(平成22~2011年度(型號實施):鶴見區,中區)
(2011年度~:神奈川區,旭區,港北區)
(2) 對托兒所待機兒童的解除的對應
立足於地區特性,以變成區、1具局的見效的措施展開為目地,在區政推進課安置負責股長(兒童青少年局育兒支援課緊急保育對策負責股長兼任)
(18區2010年度8區→2011年度) - 支援功能的強化(地區運營補助金(健康的地區振興推進事業)的創建)
為了地區能主體的繼續性地從事課題解決進行團體之間的聯合,創立用來支援地域活動的輔助金制度
2012年度
- 健康的地區振興推進事業的擴充
擴充為了為推進出自參加和合作的地區自治的支援區政府計劃對地區的團體合作的措施的補助、信息的提供以及協調人的派遣,人才發掘、培養,能支援綜合性的地區健康的地區振興推進事業 - 區政府的體制的強化
(1) 虐待兒童對應
為加強對不適當養育或者虐待兒童的體制安置保健師
(神奈川區,港南區,旭區,青葉區,都築區,戶冢區,榮區,泉區)
(2) 進入保育所運營事務的改善
把入所事務的負責從福利職務轉換成事務職務,支援事務職員,布置,與此同時使事務的一部分變成匯集
(型號實施區:鶴見區,中區,南區,保土谷區,港北區,綠區)
(3) 負責保障課保護的強化
以進行對生活保護領受家庭的中學生的支援的保障課教育支援為專業的人員的全區配置
2013年度
- 區政府的體制強化
(1) 虐待兒童對應
為加強對不適當養育或者虐待兒童的體制在全區安置保健師
(18區2012年度8區→2013年度)
(2) 進入保育所運營事務的改善
在全區實施對型號而言在2012年度實施的事務的改善(從福利職務到事務職務的事務的轉換以及事務職員的幫助配置,事務的匯集化)(18區2012年度6區→2013年度)
(3) 防災、減災對策的強化
為明確使重點從事以自助、共助為中心的防災、減災業務的設置"地區防災支援負責"(總務科長,總務股長,危機管理負責部門股長兼任)
(4) 兒童相談所業務的一部分移交和體制強化
根據修改兒童福利法實施,在區移交兒童相談所的對在家的殘疾兒童、者的殘疾咨詢業務,與此同時在全區安置福利職務 - 出自與職業介紹所的聯合的福利服務和就業支援的聯合強化
開設就業支援窗口"工作點",對1具而言提供對生活保護領受者的安置的就業支援的開始
(2013年度開設區:鶴見區,中區,磯子區,青葉區,都築區,戶冢區,泉區,瀨谷區) - 稅務事務的匯集化
被從納稅內部事務的區局移交
2014年度
- 托兒所待機兒童對策以及對"兒童、育兒支援新制度度"的體制強化
為支持被在托兒所待機兒童對策的繼續以及2015年4月實施的"兒童、育兒支援新制度度"增加兒童家庭支援課的事務職員和特約人員 - 出自與職業介紹所的聯合的福利服務和就業支援的聯合強化
從2013年度起開始設置的就業支援窗口"工作點"的擴大
(2014年度開設區:神奈川區,保土谷區,旭區,港北區,榮區) - 與市立圖書館的聯合強化
為各區的圖書館和區政府合作,推進市民的閱讀活動被各區地區振興課安置圖書館長兼任的讀書活動的推進負責科長
2015年度
- 從乳兒幼兒期到學齡期的沒有縫隙的支援
為把包含對外出的家庭兒童的對應的學齡期對應的窗口合成一體,從乳兒幼兒期到學齡期進行沒有縫隙的支援把地區振興課的學校支援·連攜負責部門科長移交給兒童家庭支援課。一共移交放學後兒童培養事業,新安置負責股長(按照教育委員會事務局方面不同的學校教育辦事處兼任) - 對"生活窮人自立支援制度"的對應
為不停在使生活保護當做主體的支援隨著"生活窮人自立支援制度"的運用開始,是廣闊的觀點,并且支援生活窮人在分別"生活支援課""事務負責人""生活支援室"改變保障課以及負責人(保障運營股,保障股)的名稱。另外,面向用來展開和地區合作的支援的網絡構築,新安置兼職區政府生活支援課和健康福利局生活支援課的生活窮人支援負責股長(3個人分擔18區) - 出自與職業介紹所的聯合的福利服務和就業支援的聯合強化
從2013年度起開始設置的就業支援窗口"工作點"的擴大
(2015年度開設區:西區,南區,港南區,金澤區,綠區)
2016年度
- "橫濱市區政府事務分擔條例"以及關於"區的綜合行政的推進的規則"的實施
區政府在條例規定分別管理的事務,與此同時用明文規定區政府的職責以及區局的聯合、調整功能 - 地區包括關懷系統的推進
為構築對1具而言提供醫療、護理、預防、生活支援的"地區包括關懷系統"安置地區包括關懷推進負責股長 - 地區防災功能的強化
為對1具而言更進行災害時的危機管理業務和日常的地區防災活動變更名稱使"危機管理負責部門股長"對"危機管理、地區防災負責股長"當做,在全區增加負責股長或者職員 - 生活窮人自立支援的強化
為當"生活窮人自立支援制度"的實施的時候強化與地區的網絡構築增加兼職區政府的健康福利局的生活窮人支援負責股長(5個人分擔18區) - "區建議反射制度"的創建
創立衹區作為區局在解決困難的課題更加合作,搏鬥的結構比預算的製定隨著"橫濱市區政府事務分擔條例"實施在2017年度從區到局建議預算或者制度,反映的"區建議反射制度"
(參考)作為"地區需要反射系統"到預算的製定在2016年度實施
2017年度
生活窮人自立支援的強化
為當"生活窮人自立支援制度"的實施的時候強化與地區的網絡構築增加兼職區政府的健康福利局的生活窮人支援負責股長(6個人分擔18區)
2018年度
兒童家庭支援課體制的充實
立足於虐待兒童對應的狀況,為策劃兒童家庭支援課體制的充實對5區增加負責股長
2019年度(2019年度)
- 兒童家庭支援課體制的充實
立足於虐待兒童對應的狀況,為策劃兒童家庭支援課體制的充實對3區增加負責股長 - 地區防災功能的強化
為對1具而言更進行災害時的危機管理業務和日常的地區防災活動對4區增加"危機管理、地區防災負責股長" - 個性某一個區的建設推進費用自主企劃事業費的改進
為了區能更發揮自主性约3億日圆本質增加自主企劃事業費的總額
2020年度
兒童家庭支援課體制的充實
立足於虐待兒童對應的狀況,為策劃兒童家庭支援課體制的充實對2區增加負責股長
2021年度
- 支持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的強化
(1) 作為支持和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對應有關係的保健所的體制強化,被保健所分所(福利保健課)增加15個人
(2) 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擴大時,被實施不僅區政府裡面的職員幫助而且局到區的職員幫助(區局之間的幫助) - "兒童家庭綜合性支援據點"功能的維修
為迄今為止擔負對兒童相談所管轄的需要保護兒童的支援,讓對兒童以及來自家庭的諮商的對應充實是先行,并且10區在兒童家庭支援課設置"兒童家庭綜合性支援據點"。被兒童家庭支援課一共安置專任的股長以及專家
2022年度
- "兒童家庭綜合性支援據點"功能的維修
在8區不僅2021年度的10區而且在兒童家庭支援課設置"兒童家庭綜合性支援據點"在全區設置完畢。被兒童家庭支援課一共安置專任的股長以及專家 - 區政府的數碼化推進
(1) 被在"數碼的區政府"的型號區實施證明實驗
在試行靈活運用數字技術的區政府服務,推進的"數碼的區政府"的型號區(西區、港南區),實施數字技術的證明實驗
(2) 區政府大樓ICT環境的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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