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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設施的保安措施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5日
為支持修改SOLAS條約針對船舶和港口設施從2004年7月起被要求了基於關於"國際航海船舶以及國際港口設施的保安的確保的法律"的保安措施。
具體地,關於國際航海船舶使用的碼頭,如下的對策是必要的。
然而,關於關於"國際航海船舶以及國際港口設施的保安的確保的法律"的詳細,請參照國土交通省主頁(http://www.mlit.go.jp/seisakutokatsu/solas/index2.html)(外部網站)。
保安(自己戒備)規則[碼頭保安規則]的製作、實施
- 限制區域的設定
被用柵欄作為國際航海船舶靠岸的國際碼頭設施的保全措施劃分的限制區域被設立,與此同時限制區域也被在那片前面水域(海)設定,正禁止港灣方面的有關人員以外的進入。
- 港口設施內外的監視的措施
- 給保安措施的實施的訓練
- 被船舶裝載的貨物的管理
- 關於這些匯總的保安規則的製作
柵欄或者照明等的保安設備的設置
保安措施的實施負責人(保安管理者)的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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