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事前協議(道路、公園、公共運輸工具的設施)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27日
關於事前協議
新設在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規定的指定設施或者的時候在修理"事前協議"事先是必要的。在想要改變事前協議結束以後商議的內容的時候,也需要協議。(28條條例,條例施行規則第6條)
另外,在完成了關係到該協議的工程的時候必須迅速提交工程結束的申報。(條例第29條,條例施行規則第7條)
關於手續
在健康福利局福利保健課進行關於道路,公園,公共運輸工具的設施的事前協議。
在建築局市區建築課進行關於建築物的事前協議。
到建築局市區建築課的頁
關於建築物
關於道路
需要事前協議的東西
立體橫穿設施
事前協議的提出資料
下列提出資料參照之後用設施整備指南請求製作。
- 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書(第1號格式)
- 合適狀況一覽表(道路用)
- 導遊圖方位,道路以及目標和地方東西
- 概圖比例尺,方位,立體橫穿設施的位置,布置規模,形狀以及該立體橫穿設施的台階,道路,過道,電梯之外的主要部分的位置以及尺寸
- 超過2面斷面圖比例尺以及地板的高度
- 在需要詳圖電梯的標準的時候詳圖、規格說明書
※事前協議書介紹以後,在2個星期之間大致交"結束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的通知"。
工程結束報告的提出資料
- 工程結束申報書(第3號格式)
- 合適狀況一覽表(道路用)
- 導遊圖方位,道路以及目標和地方東西
- 概圖比例尺,方位,立體橫穿設施的位置,布置規模,形狀以及該立體橫穿設施的台階,道路,過道,電梯之外的主要部分的位置以及尺寸
- 超過2面斷面圖比例尺以及地板的高度
- 在需要詳圖電梯的標準的時候詳圖、規格說明書
※在適應設施整備標準的時候,工程結束申報書的介紹以後,在2個星期之間大致交"橫濱市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指定設施整備標準合適證"(第4號格式)。
格式的下載
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書(第1號格式)(Word:19KB)
關於公園
需要事前協議的東西
對都市公園法實施命令第2條第1項目第3號以及第4號規定的公園
(地區公園,綜合公園,運動公園以及大規模的公園)
占地面積在在都市公園法實施命令第2條第2項目規定的公園中是超過4ha的東西
(在特殊的公園中超過4ha的東西)
占地面積在作為港灣環境整備設施的綠地中超過4ha的東西
事前協議需要的文件
下列提出資料參照之後用設施整備指南請求製作。
- 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書(第1號格式)
- 合適狀況⼀覧表(公園用)
- 附近示意圖方位,道路以及目標和地方東西
- 配置圖比例尺,方位,用地的界線,能在用地裡放的建築物的位置,用途以及規模,
- 主要的出入口以及園路,土地的高低以及和用地接觸的道路的位置以及幅員
※事前協議書介紹以後,在2個星期之間大致交"結束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的通知"。
工程結束報告的提出資料
- 工程結束申報書(第3號格式)
- 合適狀況一覽表(公園用)
- 附近示意圖方位,道路以及目標和地方東西
- 配置圖比例尺,方位,用地的界線,能在用地裡放的建築物的位置,用途以及規模,
- 主要的出入口以及園路,土地的高低以及和用地接觸的道路的位置以及幅員
※在適應設施整備標準的時候,工程結束申報書的介紹以後,在2個星期之間大致交"橫濱市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指定設施整備標準合適證"(第4號格式)。
格式的下載
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書(第1號格式)(Word:19KB)
關於公共運輸工具的設施
需要事前協議的東西
鐵道的車站
軌道的公共汽車站
港灣旅客設施
巴士總站
事前協議需要的文件
下列提出資料參照之後用設施整備指南請求製作。
- 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書(第1號格式)
- 合適狀況⼀覧表(公共運輸工具的設施⽤)
- 附近示意圖方位,道路以及目標和地方東西
- 配置圖比例尺,方位,用地的界線,能在用地裡放的建築物的位置,與涉及事前協議的建築物和其他的建築物的另外,能在用地裡放的剪票口,上下場,過道之外的主要部分的位置以及尺寸以及和用地接觸的道路的位置以及幅員
- 各階平面圖比例尺,方位,戶型以及上下場,過道,台階,電梯,具有⾞椅子使⽤者能順利地利用的班構架的廁所之外的主要部分的位置以及尺寸
- 規格說明書、詳圖電梯以及廁所之外主人需要設備的
※事前協議書介紹以後,在2個星期之間大致交"結束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的通知"。
工程結束報告的提出資料
- 工程結束申報書(第3號格式)
- 合適狀況⼀覧表(公共運輸工具的設施⽤)
- 附近示意圖方位,道路以及目標和地方東西
- 配置圖比例尺,方位,用地的界線,能在用地裡放的建築物的位置,與涉及事前協議的建築物和其他的建築物的另外,能在用地裡放的剪票口,上下場,過道之外的主要部分的位置以及尺寸以及和用地接觸的道路的位置以及幅員
- 各階平面圖比例尺,方位,戶型以及上下場,過道,台階,電梯,具有⾞椅子使⽤者能順利地利用的班構架的廁所之外的主要部分的位置以及尺寸
※在適應設施整備標準的時候,工程結束申報書的介紹以後,在2個星期之間大致交"橫濱市福利的城鎮建設條例指定設施整備標準合適證"(第4號格式)。
格式的下載
指定設施新設(變更)事前協議書(第1號格式)(Word:19KB)
(第6號格式)合適狀況一覽表(公共運輸工具的設施)(Word:59KB)
(第6號格式)合適狀況一覽表(公共運輸工具的設施)※※在開始工程在2021年2月1日以前,改變,商議的時候,請使用這裡。(Word:58KB)
到這個頁的諮商
健康福利局地區福利保健部福利保健課
電話:045-671-2387
電話:045-671-2387
傳真:045-664-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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