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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對份所者的交通費補助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24日

設施對份所者的交通費贊助(身體、智能的精神)

通過設施在本制度扶助請登記的地區實驗室的日間護理設施(兒童設施之外的)或者為在精神科日·關懷做份地方需要的本人以及家族等的接送看護者的交通費(※)(市外的份所的前方變成對象)。
※根據其他的制度除去被承擔的額頭。

目錄

  1. 制度概要
  2. 手續的潮流(1)設施登錄/(2)單價決定/(3)要求/(4)過期限的要求以及到市的歸還
  3. 格式、工具、資料

1對象者

主要在居住在為受到下列事業的提供份所到醫院看病的橫濱市內的超過15歲的殘疾人設施通地方者以及接送看護者利用公共運輸工具(地鐵、公共汽車)或者自備車(在沒有自備車以外的份所手段的時候,限製在之內從4輪,※殘疾的狀況)的者

[含有對象事業(市外的)]

  1. 生活護理
  2. 自立訓練
  3. 工作轉移支援
    ※除去去為受到對就業繼續支援B型的支付決定服務的利用的評估(工作評估)實施工作轉移支援的設施的。
  4. 就業繼續支援
  5. 在橫濱市綜合性復健中心設置的就業支援設施
  6. 地區活動支援中心(橫濱市精神殘障者生活支援中心之外的)
    ※按照關於市外的地區活動支援中心,對橫濱市地區活動支援中心事業實施綱領第4條第1項目第1號,第3號,第4號以及第5號規定的設施的設施
  7. 地區實驗室
    ※限製在正從市町村接受開支的補助的實驗室之內
  8. 精神科日·關懷,精神科短·關懷,精神科夜·關懷,精神科日·夜·關懷
    ※除去生活保護領受者。

2要求、支付時期

通過設施,1年兩次關於前半期分(從4月1日到9月30日)和後半期分(從10月1日到3月31日)進行要求、支付。

在主要使用公共運輸工具(地鐵、公共汽車)的時候

每"份所單程一次的贊助單價(運費適合數額)×通所次數"(單程次數的總計)

或者被扶助"6個月乘車月票費"(上限額)的哪一方面的低的金額

主要使用公共運輸工具(地鐵、公共汽車)時候的補助額的圖

在主要使用自備車(4輪)的時候

扶助每"份所單程一次的贊助單價(1km 20日圆)×通所次數"
主要使用自備車(4輪)時候的補助額的圖

(1)關於每份所單程一次的贊助單價

和每份所一次的贊助單價,事情之前在日間護理設施的東西(在中途受到出自設施車輛的接送的時候接送點數)之間的主要的份所方法(份所手段以及份所途徑)的基礎上從主要的居住地(生活的日數占大多數,作為生活的據點的地方)是每決定的單程一次的金額。
即使復數的份所方法被假定也,在一個主要的份所方法的基礎上,單價被決定。即使在要交通費的時候認定實際上在其他的途徑有份所做的日了也在決定的贊助單價的基礎上支付。
(在使用份所方法的變成了常態的時候,需要變更申請。)

贊助單價,和運費的1.5倍的金額(進行服侍的同乘部分的次數分輔助對象)關於反映殘障人士折扣的運費適合額頭,看護的人分關於份所者本人分在公共運輸工具(地鐵、公共汽車)的情況下普通成為。另外,乘車月票費適合數額被作為上限金額決定6個月。
在自備車(4輪)的情況下,每日間護理設施的最短的途徑的距離1km從主要的居住地是20日圆(不足1km升值)。

但是扶助的單價經濟性(金額)以及合理性(速度或者便利性。)市確認殘疾狀況是也在添加)的觀點妥當的份所途徑。另外,理由普通因為殘疾的原因和被想的途徑在不同的途徑(兜遠路)的情況下大大地是必要的。
然而,因為用下列的文件關於主要的份所方法的想法的詳細以及例外在整理所以請一定一共確認。

主要的份所手段、途徑的想法(PDF:332KB)

制度Q&A(H28.8制度修改說明會相關資料)(PDF:207KB)

(2)贊助對象外的經費

關於下列,是贊助的對象外。

  1. 可以滿足取得要件的福利特別的車票或者敬老特別乘車證的車票的利用的交通工具(經營市內的公共汽車,市營地下鐵,金澤海岸線)的運費。(是否實際上取得了車票作為對象外)
    福利特別的車票的取得要件:殘疾人證1-4級,愛的筆記本A1~B2(含有判定書),精神殘疾者手冊1-3級
    敬老特別乘車證的取得要件:超過70歲
  2. 份所者受到出自"殘障人士移動支援事業"的導遊助手的照料支援,做份地方時候的接送看護者份的交通費
  3. 嘗試份所期間的交通費
  4. 去為受到對就業繼續支援B型的支付決定服務的利用的評估(工作評估)實施工作轉移支援的設施時候的交通費
  5. 生活保護領受者對精神科日·關懷,精神科短·關懷,精神科夜·關懷,精神科日·夜·關懷到醫院看病時候的交通費
  6. 在正除了本事業以外受到kara交通費贊助的時候

贊助對象外的圖

從份所者接受事務的付托的日間護理設施進行單價決定申請以及要求手續。
那個時候使用"份所交通費贊助系統"。
※沒受理來自份所者個人的申請以及要求。

關於手續的潮流、制度詳細、想法,正概括"甚至資料2制度詳細"(頁下部)用各文件。

<手續的潮流>
手續的潮流的圖
份所交通費贊助系統死機道路(文件:3,562KB)

系統利用指南這裡(到頁)

關於對郵件列表的登錄

在郵件列表送依靠在本事業上的通知。
提出要求的設施請求郵件地址的登錄。

郵件列表登錄、變更書(Word:21KB)

1設施登錄
(1)設施登錄座席的介紹

是給衹進行要求事務的設施能使用份所交通費系統的事前登錄。
衹初次的一次每隔設施需要本登錄。
能使用系統的個人電腦到2套1設施為安全確保是。
設施登錄時,必須登記使用系統的個人電腦的MAC地址。
填寫下列文件,請用電子郵件發送。

・介紹文件:設施登錄座席(Excel:46KB)
・交付地點:kf-kotsuhi@city.yokohama.jp(寄給橫濱市份所交通費負責)
・電子郵件的題目:請和"份所交通費贊助系統設施登錄"清楚地記載。

※登錄需要的MAC地址的確認方法,如下。
個人電腦的MAC地址的確認方法(PDF:1,042KB)
MAC地址確認專用的軟體下載(文件:8KB)

然而,在變更和登錄內容相適合了的時候合適地需要設施信息的變更。變更作業在系統上關於"TEL號碼"、"傳真號碼"、"郵件地址"、"設施等長名"、"戶頭信息"完成。<系統利用指南>

其他的項目因為不在系統上能夠所以填寫設施信息變更席,請用電子郵件發送。

・介紹文件:設施信息變更席(Excel:37KB)
・交付地點:kf-kotsuhi@city.yokohama.jp(寄給橫濱市份所交通費負責)
・電子郵件的題目:請和"份所交通費贊助系統設施信息變更"清楚地記載。

(2)登入ID、密碼的取得(從市郵寄)

根據設施登錄申請書的記錄的內容,在橫濱市安裝設備,登記了之後給各設施從橫濱市郵寄使用系統時的登入ID、密碼。

單價決定的潮流的圖

(1)被份所者把握委托書(含有個人信息的同意)的介紹,份所途徑信息

從利用者跟開始份所的利用者把握份所途徑信息,與此同時從利用者做介紹(蓋章)委托書。
※在主要的居住地和住民票的地址不一樣的時候,單價決定申請時,添加居住真實情況能確認是在居住證明的文件(公用事業費的發票),在市提交有必要。

委托書(Excel:39KB)
※以及請份所開始當初得到每年度一次蓋章。
※到單價申請時間點,不需要到橫濱市的委托書發送(要求時郵寄復印件)
※請在設施做保管(5年)委托書原本。

份所途徑聯絡票(Word:33KB)
※散發,填寫份所者,請根據需要活用。

・(在主要的居住地和住民票的地址不一樣的時候)居住證明(Excel:12KB)
※添加居住真實情況能確認是的文件(公用事業費的發票),請單價決定申請時提交。

關於份所途徑的想法,→也請看"制度概要3補助額"。

(2)單價決定申請(使用份所交通費贊助系統)<系統利用指南>

在份所途徑信息的基礎上,向物體在系統份所開始月的下一個月20日申請贊助單價。

  1. 在份所途徑信息的基礎上,向物體在系統份所開始月的下一個月20日申請贊助單價(到橫濱市的申請書的郵寄不需要)。
    ※在4月10日分別涉及,關於在3月以及9月開始份所的,10月10日是申請期限。(為必須在4月20日以及10月20日之前要,輸入)※在單價申請以及要求來不及的時候,也回顧一定期間,可以單價申請、要求。
  2. 從份所交通費系統打印申請信息,被利用者確認是否申請內容(個人信息以及份所途徑)沒有錯誤。在錯誤和申請內容相適合了的時候,在系統上修改申請內容,請再一次申請。
    ※在打印的申請信息上顯示贊助單價,但是在申請內容有錯誤因為有申請時間點和金額變化可能性的話所以審查、決定之後的單價在橫濱市是注意。

※在主要的居住地和住民票的地址不一樣的時候,添加居住真實情況能確認是在居住證明(Excel:12KB)的文件(公用事業費的發票),是郵寄,并且請提交。
(〒231-0005橫濱市中區本町6丁目50門牌的10)
寄給橫濱市健康福利局殘疾自立支援課移動的支援負責人"份所交通費負責人"的)

(3)贊助單價決定(在份所交通費贊助系統表示)<系統利用指南>

每月橫濱市在月末審查在20日之前受理的單價申請信息,在系統上在下個月初表示決定單價。
為在錯誤和申請內容相適合了的時候有決定單價方面和申請時間點的單價在金額不同可能性決定單價和申請單價不一樣的不在,或者是系統,并且請確認。
※不能用被申請的信息特定利用者(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有大的錯誤),可能有退回申請信息的事情。

(4)打印決定單價,被利用者確認

跟方面和申請單價在決定單價不同的利用者,打印系統畫面,請向利用者轉告決定單價。
※為正確認是對利用者跟決定單價一樣的利用者到申請時間點申請單價決定以後再一次確認沒必要。

(5)贊助單價的變更<系統利用指南>

在殘疾狀況以及主要的份所狀況變化了的時候,"單價決定"的申請(變更申請)重新是必要的。

(例子)

  1. 在份所者的筆記本狀況變化了(在在在新取得了筆記本的時候筆記本的等級變化了的時候,筆記本變成了廢止的時候)的時候
  2. 在份所者的主要的居住地變化了(在搬家了的時候)的時候
  3. 在主要的份所途徑變化了(主要使用的交通工具變化的時候)的時候
  4. 在接送看護者的主要的照料狀況變化了(在接送看護者變成了需要服侍的(不要)的時候等)的時候

要求的潮流的圖
製作,在系統根據下列的要求日程打印賬單了之後蓋章,給橫濱市郵寄。

提出期限

要求期限
要求對象期間提出期限(郵戳有效)
從4月1日起9月30日的份所分(前半期分)到該年度的從10月1日到10月20日
從10月1日起3月31日的份所分(後半期分)到下年度的從4月1日到4月20日

提出資料(郵寄)

・提出資料:蓋章已經的賬單以及明細單
委托書的抄本(做每年度一次(份所的第一次的要求))
・交付地點:〒231-0005橫濱市中區本町6丁目50門牌的10
橫濱市健康福利局殘疾自立支援課移動的支援負責人"份所交通費負責"

※那個下個開放日在休庁日的情況下提出期限是提出期限(郵戳有效)。
※關於根據情形過提出期限的要求,可以要求也1年(關鍵"晚點"理由書)。
然而,因為不被受理所以請已經過去的要求在1年之間注意。
→關於"過4提出期限的要求以及到市的補助金歸還"

(1)要求信息輸入、賬單印刷(系統)<系統利用指南>

把要求信息(利用者通所次數)輸入份所交通費系統,打印賬單。關於每個利用者以及共計的請求金額,份所交通費系統用自動計算。
請輸入到前半期分(從4月1日到9月30日份地方分)從10月1日到10月20日從4月1日到4月20日進行後半期分(從10月1日到3月31日份地方分)。

(2)賬單、委托書介紹(郵寄)

蓋章,請給橫濱市和委托書(影本)一起對打印的賬單郵寄代表印章。(委托書(影本)的介紹做每年度一次(份所的第一次的要求))
請郵寄到前半期分(從4月1日到9月30日份地方分)在郵戳有效從10月1日到10月20日從4月1日到4月20日進行後半期分(從10月1日到3月31日份地方分)。(提出期限(郵戳在休庁日的情況下※提出期限那個下個開放日有效的))

※在橫濱市審查賬單,在有了蓋章遺漏的時候和設施聯系。那個時候請設施向橫濱市根據需要再提出校訂的賬單。
※在,根據情形,過了提出期限的時候,
→關於"過4提出期限的要求以及到市的補助金歸還"經過

(3)交通費支付

  1. 把記載的金額對賬單從橫濱市匯入各設施的戶頭。另外,在份所交通費系統可以對各戶頭的匯款預定日期的確認。(5月中旬下半年分前半年分什麼變得能確認在11月中旬作為物體)
  2. 把包括振動的有的交通費從橫濱市交給各利用者,對支付總帳受到蓋章,請維修保養証做領受的文件(甚至銀行匯款的存根可)。(5年保存)

如果截止到下列表的最後提出期限有的話,不僅常規的要求文件而且,能根據記載介紹遲的意思的理由的"晚點理由書"的介紹要。

補充要求、補助金歸還
要求對象期間常規的提出期限最後提出期限
從4月1日起9月30日的份所分(前半期分)到該年度的10月20日到下年度的9月最後一天
從10月1日起3月31日的份所分(後半期分)到下年度的4月20日到下年度的3月最後一天

另外,在不能把交通費根據支付額的錯誤以及情形交給份所者的時候必須把補助金歸還市。

●在有了過"常規的提出期限"的要求的時候
●在過"常規的提出期限",要求的金額錯誤被發覺了的時候
(例子)

・弄糟了份所次數的記載。
・正根據其他的制度受到交通費的支付。
・因為份所者死亡了所以不能送交交通費。等

(1)在需要補充的要求的時候<系統利用指南>

在份所交通費系統製作補充賬單,請郵寄。
另外,在過了常規的提出期限的時候,填寫晚點理由書,請郵寄一共。

晚點理由書(Word:13KB)

(2)在需要到市的歸還的時候<系統利用指南>

給歸還報告書附加在份所交通費贊助系統製作的補充賬單(0日圆),請郵寄。

歸還報告書(Word:17KB)

※請向殘疾自立支援課打電話詢問28年9月前面的份所份的補助金歸還[旧制度]。

格式

有關1設施登錄
設施登錄座席(Excel:47KB)
MAC地址確認專用的軟體下載(文件:8KB)
設施信息變更席(Excel:37KB)

有關2單價決定
委托書(Excel:39KB)
份所途徑聯絡票(Word:33KB)
居住證明(Excel:12KB)

3提出期限有關已經過去的要求、補助金歸還
晚點理由書(Word:13KB)
歸還報告書(Word:17KB)

4郵件列表關係
郵件列表登錄、變更書(Word:22KB)

1封所交通費贊助系統
份所交通費贊助系統(文件:3,562KB)
份所交通費贊助系統指南[到頁]

1制度概要
制度概要傳單(PDF:797KB)
針對份所者的傳單(PDF:653KB)[DOC形式106KB](Word:149KB)
針對份所者的傳單(簡單的日語版)(PDF:604KB)[DOC形式139KB](Word:149KB)

2制度詳細[正概括制度詳細、手續的潮流、想法]
制度內容、修改內容(H28.8制度修改說明會相關資料)(PDF:1,283KB)
制度Q&A(H28.8制度修改說明會相關資料)(PDF:207KB)
主要的份所手段、途徑的想法(PDF:332KB)

3綱要
橫濱市殘疾人設施份所者交通費贊助綱要(PDF:398KB)

4之外
關於橫濱市殘疾人設施份所者交通費2023年度後半期份的要求準備(通知)(PDF:161KB)
要求文件介紹前檢查座席(PDF:1,41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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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個頁的諮商

健康福利局殘疾福利保健部殘疾自立支援課移動的支援負責人

電話:045-671-2401

電話:045-671-2401

傳真:045-671-3566

郵件地址:kf-syojiritsu@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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