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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出自民間企業者的合理的關懷的提供變成法律義務
從~接近的商談的那裡開始的~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7日
被修改在2021年6月公布的殘障人士差異解除法被從2024年4月1日起實施,出自運營商的合理的關懷的提供變成"法律義務"(行政機關現行法律法律義務)。
[和合理性的關懷的提供]
為了能與沒有殘障人士的人同樣使用店鋪,設施或者服務盡心竭力是考慮。
貼近對方,想要理解由於什麼感到困難的姿勢對合理的關懷的提供重要。
在殘障人士的要求接近,在協商,對應困難的時候說明理由,一起想代替案吧。
[參考]
關於內閣府的殘障人士差異解除的理解促進的網站。刊登了關於殘障人士差異或者合理的關懷的提供的解說或者實例。
到這個頁的諮商
健康福利局殘疾福利保健部殘疾措施推進科
電話:045-671-3603
電話:045-671-3603
傳真:045-671-3566
頁ID:794-77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