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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被用關於醫藥品,醫療器材的質量,有效性以及安全性的確保的法律(藥機方法)來規定的指定藥品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月29日
在被具有中樞神經系統的興奮或者抑制或者幻覺的作用的可能性根據關於醫藥品,醫療器材的質量,有效性以及安全性的確保的法律(藥機方法)為藥物濫用防止高高戰勝的人體使用了的時候,福利勞働大臣正作為指定藥品指定有發生保險衛生上的危害的害怕的東西(除去興奮劑,大麻,毒品,精神藥物,ahen以及bikeshigarao)。這些物質是被用高頻度被作為危險的藥品流通的商品裡添加的東西。
對指定藥品,有總括性地指定個別指定一個1的物質的東西(個別的指定)和化學結構類似的特定的物質群的東西(包括指定)的2種。
超過2,300物質被作為指定藥品在2019年到時間點規定。用藥機方法,這個不可以除了特例之外做指定藥品的製造,進口,銷售,廣告。
藥機方法的摘錄
(製造的禁止)
- 第76條的4
- 指定藥品是厚生勞働省令,并且為供應製造,進口,銷售,作為疾病的診斷,治療或者預防的用途以及沒有伴隨著對人體的危害的發生的害怕的用途授予規定的東西(在下次條說"醫療的用途"。)以外的用途或者以銷售或者授予為目的儲藏起來或者不可以陳列。
(廣告的限制)
- 第76條的5
- 關於指定藥品,不可以進行除了把在根據刊登關於醫療事務或者藥事或者自然科學的文章的醫藥方面的有關人員(說醫藥方面的有關人員或者從事關於自然科學的研究的者。)針對的報紙或者雜誌進行的時候主要在醫療的用途另外使用指定藥品的者作為對象,進行的情況之外那種廣告許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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