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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對健康的危害認定的人對象事業一覽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2月22日
公害對健康的危害認定的人對象的事業一覽
基於關於"公害對健康的危害的補償的法律"的事業
橫濱市被在在舊公健法在1972年2月規定的第一類指定地區(鶴見區的東海道線靠海一側的地區)指定,到1988年3月下旬繼續了。
之後第一類地區被法修改解除,1988年3月以後,沒被新批準。
事業的區分 | 支付的種類 | 事業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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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支付事業 | 醫療補助以及療養費(醫療費) | 在接受了關係到認定疾病的治療的時候,供給醫療費 |
殘疾賠款 | 殘疾的程度向作為超過3級的滿15歲以上的人支付 | |
療養津貼 | 作為學分住院超過1天朝上醫院超過4天的方向支付月 | |
遺族賠款 | 被向滿足要件的一定在死亡的被認定者的遺族中認定疾病支付 | |
遺屬補償臨時補助費 | 在沒在根據認定疾病死亡的被認定者的遺族中有能接受遺族賠款的的時候,向滿足一定的要件的遺族支付 | |
殯葬和祭祀費 | 被向去的認定疾病支付死亡的被認定者的殯葬和祭祀 | |
公害保健福利事業 | 復健教室 | 練習對關於認定疾病的藥的用法的講演以及健康的恢復有用的呼吸法或者傳染病的預防。 |
家庭療養指導事業 | 以家訪為中心,包括利用電話的近況確認以及檢查時的面試在內實施出自保健師的個別的療養指導。 | |
病毒性流感預防接種費用的補助事業 | 扶助在接受了病毒性流感預防接種的時候支付的個人負擔費用。 |
※在不能詳細地吐出來的是這樣的瓦版,隨時通知
基於"橫濱市公害健康受害者保護規則"的事業
*從當初開始能在橫濱市受到公害對健康的危害認定的變成對象。
事業的區分 | 支付的種類 | 事業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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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支付事業 | 療養補助金 | 殘疾的程度等級以外,并且向不能受到殘疾賠款的支付的支付 |
療養津貼 | 使月當做學分,朝上醫院兩、三天的方向支付 | |
死亡賠款 | (1)在死亡了的時候,被認定疾病支付1,200萬日圓 (2)死因是認定疾病以外的情況600萬日圆支付 但是已經也和(1)(2)接受支付的殘疾賠款扣除一定的支付額 | |
撫恤金 | 在沒有能受到死亡賠款的支付的遺族的時候,向為療養護理努力的被認定者支付 |
基於"橫濱市健康受害者空氣潔凈器購買費輔助金交付綱要"的事業
*從當初開始能在橫濱市受到公害對健康的危害認定的變成對象。
事業的區分 | 支付的種類 | 事業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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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支付事業 | 空氣潔凈器購買費補助 | 在購買空氣潔凈器的時候,輔助那項費用的一部分(神奈川縣也有補助制度,申請同時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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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福利局健康推進部健康推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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