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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保育師宿捨租賃支援事業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5月28日
和保育師宿捨租賃支援事業
在法人借用了保育師居住在的物件的時候,橫濱市輔助月的租金收入以及共同利益費、管理費的費用的一部分。
本事業的申請者是運營商(工作單位)。在想使用本事業的時候,請和運營商(工作單位)商談。
另外,本事業是單年度(1年)的事業。在HP一旦決定通知下年度之後的實施以及利用條件。
對象和事業、保育師
補助對象企事業單位
正讓在在橫濱市內經營下一種設施、事業(以下,"托兒所"等這個)的者借用保育師宿捨,保育師居住在那裡的者
- 認可保育所
- 有資質兒童園
- 小規模保育事業
- 受到轉移計劃書的承認的橫濱保育室
- 營業所裡面的托兒所
- 家庭式的保育事業
作為對象的保育師
從補助對象企事業單位的雇用開始日屬於的財政年度起起算,在在托兒所工作的專職保育師中,當做到第10年的財政年度結果的者。但是專職保育師當做正超過月120小時從事保育的者。然而,在支付設施長以及房租補貼的時候不當做補助對象。
補助的內容
作為補助金向法人支付借用的宿捨的房租和共同利益費、管理費的合計金額(補助基準額)的3/4。(補助標準上限額:82,000日圆)
為了關於剩下的1/4,在法人承擔正規定。
然而,這個金額是市最終規定的綱要上的上限額。因為可能正每隔各法人規定規則以及金額所以請向各法人詢問詳細。
關於2024年度(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的事業實施,能從如上所述連接。
到這個頁的諮商
兒童青少年局保育、教育部保育對策科
電話:045-671-4469
電話:045-671-4469
傳真:045-55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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