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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托兒所的計程車接送支援實驗事業]可接受的設施的確認方法
關於到托兒所的計程車接送支援實驗事業,在這裡說明小規模保育事業(補助對象設施)可接受的確認方法。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日
在各區窗口,不進行相當要件的確認。請一定自己確認。
可接受的設施的想法
用每月被更新的"可接受的一覽"清單需要確認
在申請日屬於的月的1日是時間點,并且,關於新做追加申請的小規模保育事業,什麼能入作為要件在什麼被公布在。
每月在介紹本補助制度的頁上在1日刊登時間點的"納入可能的數量一覽"。請確認是否入所正用被在與做追加申請的月相同的月公布的清單成為可能。
始自於"納入可能的設施一覽"的調查方法
時間點的納入可能的數量被在納入可能的設施一覽關於市內的全小規模保育事業當月1天記載。如果想用這份清單調查的設施的班年齡(2歲兒童)的欄不是"0"或者""的話,認為是可接受。
Q
在想要確認的設施,顯示和其他的班年齡一共納入可能的數量(0歲兒童班和合計3個1歲兒童班例子可接受)。
A
考慮甚至能收下同其他的班年齡相適應的表示。
請到下列詢問不清楚的地方。
到這個頁的諮商
兒童青少年局保育、教育部保育對策科
電話:045-671-4469
電話:045-671-4469
傳真:045-55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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