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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兒童虐待"是什麼樣的事情?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0日

"教養的打算""是・・・"。為兒童"
是否是虐待不是虐待的一側的意識的問題。
被從"兒童的立場"判斷兒童感到,怎麼怎麼受傷是。

具體地,在關於"虐待兒童的防止的法律"(以下法)的第2條,監護人(父母)正和做針對兒童(不足18歲)進行的下一種行為的下定義。

身體性的虐待(法第2條第1項目)

加上有外傷對兒童的身體發生或者發生的害怕的暴行

  • 毆打踢
  • 扔,丟掉
  • 急劇搖動
  • 讓燙傷
  • 讓溺水
  • 勒頭頸
  • 在戶外關在外面
  • 對1間房間用繩子限製
  • 有強迫共同自殺以及那個危險

性虐待(法第2條第2項目)

讓或者兒童做做猥褻的行為的

  • 對兒童的性行為
  • 顯示出性行為
  • 在生殖器觸摸讓觸摸
  • 要porunogurafi的被攝體

歧視(保護的冷待、拒絕)(法第2條第3法第2條第3項目)

疏忽兒童的身心的阻礙妨礙一般的發達的安全以及健康的行為,作為監護人的監護權。

  • 對房子關起來
  • 不給與用餐
  • 非常骯臟地做
  • 汽車裡不聞不問
  • 即使生重的病也不帶去醫院

心理上的虐待(法第2條第4項目)

進行給予兒童顯著的心理上的外傷的言行

  • 出自語言的威脅
  • 無視
  • 在兄弟間隔的差異性的處理
  • 針對家族在兒童的前面實施暴力(家庭暴力:DV)
  • 對兄弟進行虐待行為

・・在這些重復,進行的時候,也有。

相關鏈接

防止虐待兒童對策(兒童家庭廳主頁)(外部網站)
Child maltreatment(WHO的主頁)(外部網站)

橫濱市兒童虐待防止人物"kyappii"(C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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