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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事業所稅Q&A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20日
事業所稅Q&A
好好介紹請詢問的內容和那個回答。
關於征稅對象的常見的問題
即使是Q1未登記的建築物也變成征稅對象嗎?
Q2倉庫的工作者必須也申報沒正常駐的營業所嗎?
Q3樣品住宅以及一套公寓房間的個人所有權的樣板房作為供營業所使用的房屋變成征稅對象嗎?
Q4分租大樓的空房變成事業所稅的對象嗎?另外,在按比例分配公用部分的時候可以對專用地面面積包括該空房部分嗎?
被Q5公共的設施裡設立的小賣部,飲食店(營利業者哪方面都經營)變成事業所稅的征稅對象嗎?
關於納稅人的常見的問題
事業所稅依靠在Q1分租大樓業者上嗎?
有正進行Q2委托事業的營業所,應該關於事業所稅怎麼樣申報?
在所謂情況在Q3百貨或者超市等的銷售區讓出借(說為在百貨商店或者超市的層的一部分設定商品情況,從事經營的。)的其他的運營商從事經營的時候,該部分的財產比較,被向誰征稅?
財產比較的常見的問題
在借Q1出借大樓的一部分,正從事事業的時候,營業所地面面積也包括台階或者電梯等的共用地面面積嗎?
用Q2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營業年度)的在中途,做廢止(新設)營業所中的一個了,但是怎麼樣進行按月支付計算?
在增加,做了的時候或者的時候在向Q3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營業年度)的中途更加一樣的大樓裡面的其他層借營業所,搬遷了在按月支付計算成為嗎?
在Q4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營業年度),營業所的擴充,縮小,工廠院內的房屋的增建,又拆除,對地面面積根據等有調動時候的課稅標準的算定比方說怎麼樣?
在Q5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營業年度)的開始的日新設的營業所有按月支付計算的適用嗎?
正關於Q6工廠的一部分的機械停止工作,事業所稅也被向關於這個部分征收嗎?
在曾作為Q7征稅對象的設施在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營業年度)的在中途非是需要征稅的設施了的時候,財產比較的免稅怎麼樣?另一方面在曾作為免稅對象的設施在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在中途變成需要征稅的設施了的時候怎麼樣?
關於停車場的常見的問題
事業所稅被征收Q1停車場設施嗎?
只為了Q2屋頂的設備的停車場的處理怎麼樣?
Q3借地人遷入分租大樓(A大樓),借鄰接的室外的停車場,變成事業所稅的對象嗎?
Q4停車場的納稅人怎麼樣?
工作者比較的常見的問題
Q1工作者工資總額包括什麼樣的東西?
工作者包括Q2董事嗎?
工作者比較包括兼職幾家Q3的董事的董事嗎?
關於Q4工作者工資總額的算定,在外國或者納稅區域以外的(橫濱市外)長期出差或者被派遣的職員的工資的處理怎麼樣?
Q5所謂計時工被在工作者比較的免稅點判定"工作者"的範圍除去,在標準在工作時間作為幾小時左右的者作為計時工最好判斷是嗎?
在屬於Q6總公司(橫濱市內)的工作者,普通有在橫濱市外的在家裡工作的者。到總公司去上班的在年紀有幾回左右,怎麼樣討論?
在在Q7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營業年度)的中途變成65歲(工作者比較的免稅對象年齡)了的時候,怎麼樣辦理?
工作調動的人在Q8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營業年度)的中途怎麼樣辦理?
關於免稅點的常見的問題
Q1財產比較的課稅標準在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沒達到12月的時候,根據月數量計算按月支付,免稅點也判斷按月支付是同樣根據計算的結果嗎?
免稅點判定的基礎和從業者數包括正在Q2納稅設施和免稅設施的兩者兼職的工作者嗎?
Q3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中途退休的者的免稅點的處理怎麼樣?
關於事業所稅的更正的要求的常見的問題
用Q1錯誤地過分的稅額進行事業所稅的申報繳付,但是什麼樣最好辦手續嗎?
為要Q2事業所稅的更正需要什麼樣的文件?
關於福利保障設施的常見的問題
Q1更衣室以及更衣室作為福利保障設施變成免稅嗎?
Q2浴場以及浴室作為福利保障設施變成免稅嗎?
Q3熱水供應室以及水壺設備作為福利保障設施變成免稅嗎?
Q4自動販賣機以及水冷卻器作為福利保障設施變成免稅嗎?
Q5公司職員宿捨,公司職工住宅,進修設施作為福利保障設施變成免稅嗎?
在Q6辦公大樓,正作為公司職員的災害時候1點的避難用而儲備水或者食品的倉庫作為福利保障設施變成免稅嗎?
關於消防用設備的常見的問題
關係到特殊的消防用設備以及防災設備的免稅能使Q1消防用設備在什麼樣的建築物的情況下當做免稅?
擁有Q2辦公大樓,進行分租大樓業。有消防用設備的免稅的適用嗎?
Q3 想作為免稅申報消防用設備,但是最好提交什麼樣的文件?
任意的設置的避難過道在在Q4事業所稅被認為是免稅的避難過道裡面含有嗎?
關於飯店、旅館業的常見的問題
和作為在Q1課稅標準的特例的對象和旅館業方法規定的飯店營業或者旅館營業的東西用而供應的設施,有什麼樣的東西?
想申報供Q2飯店、旅館使用的設施的課稅標準的特例,最好提交什麼樣的文件?
Q3在經營所謂愛情賓館,有供飯店、旅館使用的設施的課稅標準的特例的適用嗎?
關於征稅對象的常見的問題
是否相當供A1征稅對象和營業所使用的房屋得什麼是否相當房地產登記方法上的建築物(固定資產稅的對象和房屋)判定。即使是未登記的東西如果是房地產登記方法上的建築物(固定資產稅的對象和房屋)也的話,而不是登記的存在,變成事業所稅的征稅對象。
即使是A2工作者不常駐的倉庫(無人的倉庫)也市大腿內側必須如果有在市外管理的辦事處的話,申報。
A3樣品住宅因為作為住宅的商品樣品的性格強大所以不和事業所稅的征稅對象構成。但是在作為事務所以及辦事處使用樣品住宅的1間房間的時候那個部分變成事業所稅的征稅對象。
A4分租大樓的空房部分不和事業所稅的征稅對象變成。另外,在按比例分配公用部分的時候對專用部分包括空房和地面面積。
因為即使是某一家小賣部在A5公共設施裡考慮市民服務,設施上的便利,被設置的東西也可以考慮是供作為經營那些小賣部的業者的事業的東西用而供應的營業所使用的房屋所以和事業所稅的征稅對象成為。
關於納稅人的常見的問題
在A1事業所稅,借那個地方,正進行事業的人實際上成為納稅人。因而分租大樓的債權人不關於該貸款部分(含有空房部分。)成為納稅人。但是,在給大樓的管理人室,防災中心,清潔工室,警衛室,管理用品倉庫等的管理的設施,在分租大樓的債權人正進行分租大樓業的時候該債權人是納稅人。 然而,請從借給正把供營業所使用的房屋借給進行事業的日起30日以內提交"供營業所使用的房屋的為借給而涉及的申報表"。
根據A2委托事業的實施的真實情況,大致把握下一種三種狀況,批準綜合考慮,涉及委托事業的經營主體。
(1) 歸屬正對自己奪取該事業的收支的結果的者
(2) 把握正進行該事業的營業所的使用,管理等的狀態的者
(3) 正負正進行該事業的營業所的管理經營責任的者
為出借而租借契約被關於該地面面積的使用有關係的部分A3百貨或者超市的情況簽訂,和財產比較的納稅人百貨商店或者超市等的經營者關於該部分除了具有該部分的使用權的情況之外租借人成為。
財產比較的常見的問題
為變成專用共用地面面積和地面面積的共計的地面面積,在有A1公用部分時候的營業所地面面積,包括有必要。請各運營商在一樣的大樓中使用的專用地面面積的比例按比例分配公用部分的地面面積。在申報的情況下,請附加給大樓的所有者,債權人諮商之後在共用地面面積附表4(公用部分的帳單)。
A2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營業年度)的中途做廢止(新設)營業所了時候的地面面積在按月支付計算。在廢止的情況下,是到日屬於的月的月廢止數量,并且計算,在新設的情況下是始自於新設的日屬於的月的下一個月的月數,并且計算。但是,在免稅點判定,不使按月支付計算可以應用,判斷是在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營業年度)的最後一天的營業所地面面積。
在在A3同一個大樓中增加借用,做了的時候,因為不是營業所的新設所以不計算按月支付,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的地面面積是課稅標準。另外,因為也關於把營業所搬遷到一樣的大樓裡面的其他層的情況不是營業所的新設所以不計算按月支付,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的地面面積是課稅標準。
關於A4營業所的新設、廢止情況下的財產比較的按月支付計算是在有了分店,被承認1學分的事業被像事務所那樣在那裡進行的東西的新設,廢止的時候被限製為的東西,并且不在一個營業所的擴充,縮小等的單純地一個地面面積的調動的情況下計算按月支付。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的地面面積變成課稅標準。
因為和被通過估算期間使用的營業所關於在A5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開始的日(如果是3月31日結算法人的話4月1日)新設的營業所想所以沒有按月支付計算的適用。
在A6營業所地面面積中,被作為不在課稅標準裡面包含的東西關於被承認正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之前超過6個月連續休止的設施辦理。但是實際上需要休止部分被這種情況下明確劃分,并且,事業,在沒正進行的時候維持修理被進行,所謂閒置不相當只是沒用事業的方便使用好像在不論什麼時候可以使用的狀態的情況或者營業所等的一部分的情況。然而,在免稅點的判定,免稅點判定的基礎和營業所地面面積也包括那個休止設施部分的地面面積。※需要證明那個事實的資料,并且,當休止的認定的時候,有根據需要進行現場調查吧的情況。
關於A7事業所稅的免稅判定被認為是出自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的現狀的事情。因而如果是相當在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現在被認為是免稅的設施的東西的話,涉及該設施的營業所地面面積的全體是免稅。另外,如果不相當在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現在被認為是免稅的設施的話,涉及該設施的營業所地面面積的全體是征稅對象。
關於停車場的常見的問題
變成A1事業所稅的財產比較的征稅對象。但是不關於不相當供營業所使用的房屋的東西變成征稅對象。
是否只為了A2屋頂的設備的停車場相當供征稅對象和營業所使用的房屋是什麼是否相當房地產登記方法上的建築物(固定資產稅的對象和房屋)判斷是。即使是未登記的東西如果是房地產登記方法上的建築物(固定資產稅的對象和房屋)也的話,而不是登記的存在,變成事業所稅的征稅對象。
關於A3室外的停車場,不變成征稅對象。
月極出借,是年齡出借的等的停車場,并且,除了進行A4事業的者在自己的營業所裡有的停車場設施以外,特定的者也作為那個使用者的營業所地面面積關於做專用使用的東西計算。
工作者比較的常見的問題
和A1工作者工資總額,說向市內的營業所針對工作的工作者支付的薪俸,工資,報酬以及具有獎賞以及這些性格的工資(按照在"工資"和好的所得稅法第28條第1項目以下規定的"工資"。)的總額。稱呼扶養補貼,住房補貼,時間外出工作津貼,實物工資為具有這些性格的工資。然而,被使在退休金,年金,撫恤金,所得稅法上當做免稅的一定金額以下的交通補貼涉及,保險推銷員的營業所得被除去。
A2工作者除了一般的工作人員以外也包括董事,臨時工作者,外派的人。為此,在免稅點的判定的從業者數裡面含有董事(除去無報酬的董事。)把,主管人員的報酬,董事獎賞對工作者比較的課稅標準和工作者工資總額計入。然而,即使董事是年齡超過65歲的者(工作者比較的免稅對象年齡)以及殘障人士也工作者包括。在臨時的董事以及雇工兼任董事的情況下,也相同。
A3各自的公司的免稅點判定的從業者數,工作者比較的課稅標準和工作者工資總額包括。
關於在A4外國或者納稅區域以外的(橫濱市外)長期出差或者被派遣的職員的工資,不對課稅標準和工作者工資總額計入,但是,在短期的出差的情況下,該出差對工作者工資總額除了被與派遣同樣承認的情況之外計入。
稱呼超過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期間為長期、長期。
是不是否是出差是否關于派遣是被人以名稱看待而綜合考慮在出差的前方的身分,指揮命令,職務關係,分成的東西,但是在一般情況下如下。
一邊出差、企業的工作者保持有關作為出差原來的工作者的雇用以及指揮監督關係,一邊,在和普通工作的營業所不一樣的營業所,為原出差的企業提供勞務起作用。
一邊有關作為派遣、派遣原來的工作者的雇用的指揮監督關係被保持,但是上班是與派遣地的工作者同樣的東西,并且勞務的提供也本來為了原派遣,一邊事實上的工作在派遣地的起作用。
然而,在在作為事實上的工作地點的企業之間存在勞働合同方面的時候作為外派辦理。
是否是A5計時工的工作者判斷是,自應該而不是雇傭關係的長處和短處工作的營業所的常規的工作時間起更相當是短期的被作為工作的雇傭的東西,并且,而不是形式上的名稱,也被和正規的工作人員在休假,社會保障,獎賞看來工作的真實情況明顯地分成起作用。在一般情況下,在本市的情況下,作為1個星期的所規定的勞働時間從免稅點判定的工作者的範圍在規定的"短時間工人"中除去被一樣的營業所雇傭的常規的工人的1個星期的所規定的勞働時間的4分之三未滿的者的在關於短時間工人以及固定期限雇用工人的雇用管理的改進的法律第2條。
A6工資支付,在總公司之間有指揮命令關係,為可能在納稅區域(橫濱市)裡面的營業所在估算期間工作不相當長期出差者,什麼在免稅點判定上的工作者以及課稅標準作為總公司的工作者包括適當。但是如果在納稅區域(橫濱市)以外,并且能通過估算期間客觀地判斷工作的的話,作為長期出差者辦理,被從免稅點判定上的工作者以及課稅標準除去。
到A7[免稅點判定]估算期間最後一天現在相當滿65歲的者因為是納稅對象外所以不在從業者數裡面包含。但是即使董事是滿65歲也在從業者數裡面包含。
[課稅標準的算定]宣判處以工作者的工資的計算的基礎和期間(日薪,一周的休息日等的期間)的最後一天判定日,扣除那一位的該工作(包括生日在內的期間)以後跟相當滿65歲的工作者患的工資的額頭,在這個時候計算課稅標準。
(每個例子)在月末是工資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并且支付日是下一個月的10日的時候
因為在在8月15日變成65歲的A先生的情況下在8月31日(工資的計算期間的最後一天)得超過65歲所以工作者工資總額不包括從8月1日到8月31日的期間之後的A他的工資。
到A8[免稅點判定]估算期間最後一天現在在橫濱市外的辦事處工作的者因為是納稅對象外所以不在從業者數裡面包含。
[課稅標準的算定]宣判處以工作者的工資的計算的基礎和期間(日薪,一周的休息日等的期間)的最後一天判定日,扣除那一位的工作調動以後跟工作的工作者患橫濱市外的辦事處的工資的額頭,在這個時候計算課稅標準。
(每個例子)在月末是工資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并且支付日是下一個月的10日的時候
因為在其他市町村的營業所在在其他市町村的營業所在8月15日工作的B他的情況下在8月31日(工資的計算期間的最後一天)工作所以工作者工資總額不包括從8月1日到8月31日的期間之後的A他的工資。
關於免稅點的常見的問題
不進行按月支付計算,判斷A1財產比較的免稅點判定是根據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的現狀。在被經過免稅點判定征稅的時候,根據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月數量計算按月支付。
因為判斷是根據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的現狀在該工作者正在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現在從事納稅設施所以的時候免稅點判定的基礎和從業者數包括A2免稅點判定。
A3工作者比較的免稅點判定根據應該在該營業所工作的從業者數在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最後一天進行。因而課稅標準的估算期間的中途退休的工作者不在免稅點判定的基礎和從業者數裡面包含。然而,課稅標準和工作者工資總額包括到退休人員的離職時候的工資。
關於事業所稅的更正的要求的常見的問題
在A1錯誤地過分,并且進行了事業所稅的申報繳付的時候,必須要事業所稅的更正。請向橫濱市財政局主稅部法人徵稅課呈示"事業所稅的更正賬單"以及更正的要求需要的資料。然而,能在要更正的時候事前聯絡之後要事業所稅負責人請多多關照嗎?
※更正的要求的期限:能從法定交付期限起5年以內要限度,應該被更正的意思。
為要A2事業所稅的更正需要的文件是如下。然而,能在要更正的時候向事業所稅負責人聯絡之後呈示文件請多多關照嗎?
1。事業所稅的更正賬單
2.要的內容更正合理的話能確認的資料
關於福利保障設施的常見的問題
A1更衣室以及更衣室作為福利保障設施變成免稅。但是不相當福利保障設施,因為被認定應該作為和業務有關係的設施辦理用上班被要求了制服(含有制服,工廠的工作服,飲食店的烹調服。)的穿用的工作者的更衣室所以不對免稅成為。
是否A2浴場以及浴室被作為供業務使用的設施設置根據該設施的使用形態的真實情況最終判斷。在浴場以及浴室被為工作者的福利保障而不是被作為企業的事業活動的東西用而直接供應的東西設置了的時候,作為福利保障設施變成免稅。但是被認定應該作為和業務有關係的設施辦理限定在礦工業的現場作業部門,被設立的浴場。
被在A3營業所的一部分設置的熱水供應室不相當福利保障設施,不變成免稅。
不相當福利保障設施,關於供A4清涼飲料使用的自動販賣機以及水冷卻器被在走廊、辦事處等的一角設置的情況,不得免稅。
因為A5公司職員宿捨以及公司職工住宅是作為人的居住的東西用而供應的東西所以不變成征稅對象。因為被想,不被承認是福利保障設施所以不對免稅成為在一般情況下進修設施被在事業活動上的必要上設立,安裝設備。
作為A6工作者的福利保障設施,變成免稅。但是在正兼用於供業務使用的物品倉庫的時候不變成免稅。
關於消防用設備的常見的問題
在作為許多者在在A1消防條例第17條第1項目規定的防火對象中進出的東西相當地方稅法實行令第56條的43第1項目的特定防火對象的時候,消防用設備特殊的消防用設備以及防災設備(以下叫"消防用設備"。)是非征稅對象。非征稅對象和特定防火對象下載"事業所稅的輔導",請參照。
A2消防用設備變成免稅的是被對百貨商店、旅館等的一定的防火對象設置的消防用設備。順便去,相當該辦公大樓在消防條例實施命令第6條附表第1,16項i登載的復合用途防火對象的情況另當別論,被在辦公大樓設立的消防用設備,不和免稅成為。
在才A3免稅設施具有被申報的時候以及改變的為在有了的時候確認申報內容為了提交以顏色區分相當免稅設施的部分(消防用設備的設置場所)的平面圖正請求幫助。
在A4地方稅法實行令第56條的43第3項目第5號i,是橫濱市防火條例,并且,衹被要求設置的設施能做避難過道和免稅從什麼被和"根據指定城市的條例的規定,設置的避難過道"規定。順便去,在被在沒有避難過道的設置的義務的設施在橫濱市防火條例任意地設置的避難過道,不和非征稅對象成為。
關於飯店、旅館業的常見的問題
2分之一扣除的課稅標準的特例措施被關於財產比較關於一定的設施在作為在A1旅館業方法規定的飯店營業或者旅館營業的東西用而供應的設施采取。具體地5設施從以下聲明的1變成對象。然而,因為不關於那個以外的設施變成特例的對象所以請注意。
1.客房
2.食堂(限製在在住宿者的利用專供應的設施之內。)
※是否相當在住宿者的利用專供應的設施是否超過大致8成左右有對那間食堂的住宿者的利用順便去。
3.大廳(限製在在住宿者的利用供應的設施之內主要。)
※是否主要相當在住宿者的利用供應的設施是否對那間大廳的住宿者的利用超出5成順便去。
4.大廳,浴室,廚房,機房(除去地方稅法實行令第56條的在43第2項目規定的消防用設備或者涉及關於在同條第3項目規定的防災的設施或者設備的部分。)
5.除了以上以外,門口,門口辦事處,前台,衣帽寄存處,配菜室,廁所(住宿者用),亞麻布室以及洗衣店室作為和這些類似的設施是特例的對象。
在才有的設施配有A2課稅標準的特例的適用被申報的時候以及改變為在有了的時候確認申報內容為了提交以顏色區分相當課稅標準的特例的部分的平面圖正要求。
被關於A3娛樂行業的限制以及業務的合理化的法律第2條第6項目第4號規定的所謂愛情賓館沒有供飯店、旅館使用的設施的課稅標準的特例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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