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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催促信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1月8日
在發送了催促信之後未繳納的市稅也不被繳納的時候,"催促信"原則上被發送。
但是在需要緊急的時候等不發送催促信。
敬請當催促信到了的時候立即納稅。
在納稅有困難的情形的時候,請和"諮商處"聯絡。
在沒有特段的情形,并且發送了催促信之後未繳納的ga也繼續了的時候,"拖欠處分"被執行。
[請注意]
- 在在金融機關或者便利店繳納市稅之後繳付數據到橫濱市之前在最長需要2個星期左右。過交付期限之後繳納的情況,繳付數據沒在催促信的發送日到橫濱市。為此,催促信可能被用錯過發送,但是請諒解在已經繳付的時候。
關於催促信的記載事項
主要的記載事項,如下。(正支持圖像樣本裡面的數字。)
- 納稅人的地址、姓名被記載。在共有的固定資產稅的情況下,正朝代表人(納稅通知書的發送地址)的方向原則上發送。
- 是到製作催促信的時間點作為未付款的市稅(稅項、年度、稅額期星期一/)的詳細內容。
- 被在有繳納書的催促信添加的繳納書是可以使用的期間。作為未付款的市稅本來的交付期限不被改變。在扣押預告的情況下,不能在這個期限之前確認繳付的話,拖欠處分被執行。
- 是負責作為未付款的市稅的區政府的聯系地址以及負責人的名字。在諮商之際,請轉達查詢編碼。
■有繳納書的催促信(納稅催促信,特別的催促信,扣押預告)
■無繳納書的催促信(扣押預告書)
諮商處
請到被催促信記載的"諮商處"詢問。
各區政府稅務課一覽
在有不清楚的地方的時候,請詢問各區政府。
到這個頁的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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