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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稅證明的郵寄要求為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的感染擴大防止合作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2月21日
為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的感染擴大防止,想要在用郵寄的要求有關各種稅的證明納稅(免稅)證明或者納稅證明合作。郵寄要求的方法看"各稅證明的申請方法"的頁。
然而,在關於個人市民稅、縣民稅當初的申報期限(每年3月15日(3月15日星期六或者星期日那個下個開放日))以後申報了的時候有沒在當初的稅額的計算反應申報的內容的情況。這種情況,依次通知稅額決定或者變更。
個人市民稅、縣民稅的納稅(免稅)證明,因為在稅額決定或者變更進行了的時候在通知日期之後的發行分反應那個內容所以,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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