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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市稅的申報期限的指定(2024年12月25日橫濱市告示第445號)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橫濱市告示第445號
關於市稅的申報期限的指定
根據橫濱市地方稅條例(1950年8月橫濱市條例第34號)第18條第3項目的規定,和以下關於在以下把在用另外的告示在關於市稅的申報期限的延長(2024年1月橫濱市告示第9號)規定的和被做的日期中舉起來的地區涉及具有地址等的者的東西舉起來的像做。
2024年12月25日
橫濱市長山中竹春天
都道府縣名 | 指定地區 |
---|---|
石川縣 | 七尾市以及羽咋郡志賀町 |
對象和申報期限 | 期不同 | 指定的日期 |
---|---|---|
2023年度份的固定資產稅以及都市計畫稅的交付期限 | 第3期 | 2025年1月31日 |
第4期 | ||
2024年度份的固定資產稅以及都市計畫稅的交付期限 | 第1期 | |
第2期 | ||
第3期 | ||
第4期 | 2025年2月28日 | |
和2023年度份的普通徵收有關係的個人的市民稅的交付期限 | 第4期 | 2025年1月31日 |
和2024年度份的普通徵收有關係的個人的市民稅的交付期限 | 第1期 | |
第2期 | ||
第3期 | ||
第4期 | ||
和分以及2024年度份的工資收入在2023年度有關係的個人的市民稅的特別徵收稅額的交付期限 | 在2025年1月10日之前交付期限 | |
如上所述以外的交付期限 | 在2025年1月30日之前交付期限 | |
如上所述以外的申報期限 | 在2025年1月30日之前申報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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