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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公害車的指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6月2日
根據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2002年12月橫濱市條例第58號)第128條第2號的規定,不把排氣排出去的汽車或者排氣的排放量正按照其次指定到被承認相當程度少的汽車之外的環境的負荷的少的汽車。
1電動車
2燃料電池汽車
在被指定的汽車中根據3 9都縣市低公害車指定方針(1996年3月29日7都縣市首腦會議環境問題對策委員會大氣保全專門部會決定)第2條第2項目的規定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東西。
(1) 2018年標準超低公害車(ECO高級)
(2) 2018年標準優低公害車(ECO能源+)
(3) 2018年標準優低公害車(ECO清潔+)
(4) 2018年標準良低公害車(ECO)
(5) 2009年標準超低公害車
(6) 2009年標準優低公害車
詳細的,請看9都縣市aozora網路(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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