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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租地公園制度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13日

租地公園的形象

關於租地公園制度

是作為公園管理者的橫濱市關於定為都市公園法的公園以及綠地的維修借根據與土地擁有者的借貸合同涉及土地物件的權利的根據,受到租地公園制度,開設城市公園的制度。
為在橫濱市,確保街區公園的用地靈活運用本制度。為在各位市民的生活時作出有切身關系的公園也請求合作。
然而,請到綠地保全推進科詢問被希望合同的。

根據條例

都市公園法

指定基準

關於滿足以下的條件的土地,簽訂租地公園的借貸合同吧。

  1. 土地的面積作為超過500平方米的東西。但是在正同已經被公開的公園鄰接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2. 可以超過20年的借貸合同的東西。

對土地擁有者的優待措施

  1. 被簽訂的土地的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減免。
  2. 遺產繼承稅在納稅上變成4成的評價減少。但是面積關於不足500平方米的土地是對象外。

咨詢處

環境創造局綠提高推進部綠地保全推進科:045-671-3534(代表)

到這個頁的諮商

綠環境局公園綠地部公園綠地事業

電話:045-671-2279

電話:045-671-2279

傳真:045-671-2724

郵件地址:mk-koenjigyo@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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