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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協定
綠地協定的概要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8月1日
和綠地協定
為根據都市綠地法,作為良好的環境去市民的自己各位(土地擁有者)互相住在的市鎮根據全體相關人員的同意設定區域,簽訂綠地的保全或者關於綠化的協定,向橫濱市申請認可。
●根據法令
從都市綠地法第45條到第54條(協定部分)
●協定的種類
・一個人協定、土地擁有者在一個人的情況下
在一般情況下是運營商分售之前隨著開發受到橫濱市長的認可,規定的東西,并且在對復數成為了的時候土地擁有者根據分售3年以內發揮效力。
・大家協定、土地擁有者在超過2個人的情況下
在一般情況下被在地方自治團體已經被形成的市區土地擁有者的大家的同意簽訂的協定
●簽訂綠地協定的優點
1. 為一定程度上在全體相當多的一定的區域綠化有計劃的綠化策劃,地區的環境、景觀的水準提高。
2. 因為做協定的工作委員會,各位綠化,活動,管理,工作所以居民各位的交流高漲。
3. 綠地協定因為根據法律,市批準持續長的期間所以,能保持那個綠。另外,設置招牌,表明協定區域。
4. 為維護管理主體變得明確能根據是由協定同意者做成的工作委員會的設置順利地進行綠化活動。
※ 綠地協定(公共的財產)的橫濱市綠的協會的贊助制度到2020年3月31日結束了。
●用綠地協定規定的內容
1. 綠地協定的目的和土地的區域(綠地協定區域)
在開發運營商分售之前進行協定的認可申請的時候,宣判處以開發區域綠地協定區域。
2. 做保全或者種植的樹木的種類
做種植的樹木原則上比適當橫濱市綠地協定知道標準的樹木選定。
3. 做保全或者種植樹木的地方
原則上和在用地中面向道路的部分以及外圍,主院子做做種植的地方。
4. 保全或者設置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
原則上當做樹籬。
5. 綠地協定的有效期
未滿的超過5年30年
6. 沒能保護時候的規定
在切了樹木的時候,決定對原狀的恢復的內容。
7. 綠地協定工作委員會的設置
為了順利地出現管理活動做協定的工作委員會。
手續的潮流
1. 大家協定
受理→公告、縱覽(2個星期)→認可審查→認可公告、縱覽→認可書交付
※從受理到認可書交付約2個月
2. 一個人協定
受理→認可公告、縱覽→認可書交付
※從受理到認可交付約1個月
請到橫濱市綠環境局環境活動事業詢問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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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環境局公園綠地部環境活動事業(綠化負責)
電話:045-671-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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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550-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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