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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的森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5月8日
關於市民的森制度
在保存出發的橫濱市獨特的綠地的制度保護綠不受1971年度侵害,培養,與此同時市民的森根據山林所有者的各處的合作作為市民的休息處利用。
2024年4月1日當時,正指定47個地方(大約556ha)。
根據條例
指定基準、契約方法
主要指定能在被在樹林遮蓋的大致超過2ha的土地作為市民的散步以及休息處安全地利用的區域。另外,樹林地和成為一體的農地有能指定的情況。關於適應標準的東西"市民的森指定申請(同意)書"的介紹以後從土地擁有者把超過10年的市民的森合同在市長之間和土地擁有者扎起來。
對簽約者的優待措施
向每年度結果從市支付綠地培養獎金。另外,更新合同時支付繼續臨時補助費。(因為變成征稅對象所以,獎金,到稅務署的申報是必要的。)
被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減免。
利用、管理形態
指定後來,請朝土地擁有者的方向關於日常的維護管理繼續也。市一邊為了不弄壞自然的景觀考慮散步道或者廣場,一邊維修保養。在維修開始之前花2年左右大致討論當地的說明以及愛護會的結成,市的維修計劃、保全管理計劃。
開園後來,公園綠地辦事處用到運營商的委托關於沿園路、廣場的枯損木等的管理或者設施點檢支持,是土地擁有者的各處或者附近居民,并且,關於清掃或者巡視,正在被結成的"市民的森愛護會"請求幫助。
行為的限制
被在市民的森林指定的話開發以及那個土地的形態和實質的變更變成禁止。另外,在做所有權遷移、權利設定的時候需要與市長協商(協議提出書)。
關於市民的森林的利用
各市民的森林的向導以及利用的規則
歡迎中心
向森林的信息發送,正對5個地方在市內設置傳魅力的"歡迎中心"。
也正散發市民的森和接觸的樹林導覽地圖。
諮商處
諮商內容 | 咨詢處以及電話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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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制度總體 | 綠環境局公園綠地部公園綠地事業(綠地保全負責):045-671-3534 |
關於管理、運營 | 北部公園綠地辦事處:045-353-1166(代表)<鶴見,神奈川,保土谷,旭,港北,綠,綠葉,都築區> |
南部公園綠地辦事處:045-831-8484(代表)<港南,磯子,戶冢,泉,榮,金澤,瀨谷區> | |
關於歡迎中心 | 環境活動事業:045-671-2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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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環境局公園綠地部公園綠地事業
電話:045-671-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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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71-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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