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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物的拿走被禁止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9日
正發生把被在市內在集聚地方以及資源集體回收地方拿出的資源物(舊紙)有組織地拿走的行為。
被被去出自自治會居委會的資源集體回收的資源物以及行政回收拿出的廢棄物的拿走被條例禁止。在違反了的時候,可能有被判不到20萬日圆的罰款的事情。
(被在出自橫濱市的行政回收的所有的廢棄物以及資源集體回收拿出的資源物是對象。)
(關於"橫濱市廢棄物的減少,資源化以及適當處理的條例"第51條)
拿走,有行為的話獎金變得不被資源集體回收的登錄團體、資源回收業者出具,各位市民的分辨意識降低的有不好的影響。
和資源集體回收:和橫濱市收集的行政回收各自分別,資源回收業者與自治會居委會的區域性組織簽訂合同,正回收資源物(舊紙類、舊衣布類)。獎金被根據回收量從橫濱市出具,獎金是地域活動的資金等。資源集體回收的頁
當發現了持久性去rio的時候
請在資源循環局街的美化推進科或者各區收集辦事處聯系。
自己拿走,抓住行為者的行為因為有伴隨著危險的情況所以請等候。
・拿走行為者的特徵(車輛號碼,車型)
・地方,時間日期,資源物的種類
・直到被拿走為止的狀況
如果知道等的話,作為巡邏時的重要的信息活用吧。
[聯系地址]
資源循環局街的美化推進科(電話:045-671-3817,fax:045-663-8199)
各區資源循環局辦事處
為做減少持久性去rio
被除了回收日以外拿出資源物拿走的話,變得容易被行為者瞄準。
在回收日的上午8點之前拿出吧
為了防止持久性去rio,與此同時對作為安全、安心的城鎮建設要理解和合作請求幫助。
到這個頁的諮商
資源循環局家庭系的對策部街的美化推進科
電話:045-671-3817
電話:045-671-3817
傳真:045- 663-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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