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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燃垃圾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12月12日
"不可燃垃圾"的扔法
一周2次的收集(與"燃燒的垃圾"的收集日相同)
(請用集聚地方的封條確認)
・請用購買時的箱子以及報紙,厚紙表示紙包,玻璃,陶器,日光燈等的物品名。
水銀式體溫計、血壓計、溫度計的據點回收
在區政府,收集辦事處設置專用回收箱,正回收正作為"不可燃垃圾"回收的水銀式體溫計、血壓計、溫度計。
水銀體溫計的水銀含有的產品其本身不影響人體以及環境,但是水銀根據破損是四處飛散・
為有流出去的話有各種各樣的影響的危險請在在據點的回收合作。
詳細的,這裡→在家庭回收變得不需要的水銀式體溫計、血壓計、溫度計。
扔法形象
相關信息
到這個頁的諮商
資源循環局家庭系的廢棄物對策部業務課
電話:045-67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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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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