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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出自3郵寄的納稅證明需要的東西是什麼?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月16日

A

3
(1) 申請書
請記載能同在申請人的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納稅人的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需要的稅款的種類以及必要份數,使用目的,日中聯系的聯絡對象電話號碼。
(2) 回信用信封
張貼郵票,請記載收件人。
然而,為個人信息保護,不能除了納稅人的地址以外發送。
但是限製在供黃照牌汽車稅的汽車檢查使用的納稅證明之內,有能在申請人的地址發送的情況。
(3) 手續費金額份的定額小兌換(在郵局購買的東西)
1件(關於1年度1稅項)300日圆。但是在供黃照牌汽車稅的汽車檢查使用的納稅證明的情況下免費。
※ 送在到手頭之後之前需要1個星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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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葉區總務部稅務課

電話:045-978-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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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978-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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