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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離婚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25日

目錄

結婚

關於戶籍、住民票的手續

關於社會保險的手續

參加了國民年金的第一號被保險者,區政府需要申報。(被配偶撫養的第3號被保險者向配偶的工作地點報告。)

在戶主變化的時候,需要變得一起的情況申報。

正超過65歲的人,40到64歲受到需要看護認定的人

伴隨名義以及住所變更的手續

離婚

關於戶籍、住民票的手續

關於社會保險的手續

在被配偶撫養的第3號被保險者的情況下,需要申報。

伴隨名義以及住所變更的手續

支援

常見疑問

區政府(窗口、層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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