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圖紙復印件、抄本證明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1月8日
"圖紙復印件"是為境界被在橫濱市確定的道路水路針對境界調查圖的圖紙證明當地和圖紙沒有不同的橫濱市製作的文件。
對相似的東西有"抄本證明"這個東西。這個是境界圖紙沒在橫濱市製作的圖紙有錯誤的話道路水路證明的東西,并且可以使用的用途有限度。
另外,也有道路總帳復印件,但是負責部門變成道路局道路調查課(電話045-671-2795)。請詢問。
圖紙復印件 | 抄本證明 | |
---|---|---|
必要材料 |
|
|
手續費 | 毛筆數×頁數*600日圆 | 300日圆 |
申請者 | 需要圖紙復印件的者 | 地方化身 |
(注釋1):現場調查圖是境界石頭的存在的確認,實際測量距離,填寫實際價值的圖紙。
假如在被出具之前圖紙復印件證明約2個星期抄寫的話,需要約1個星期左右。(可能根據情況而且需要日數。)
和"抄本證明"
- 能"甚至使用抄本證明"作為附件資料除了傳統的"圖紙復印件"之外關於法務局(面積進一步,地圖訂正)、經濟省(出售,以實物支付)的登記申請從2000年6月1日起了。
但是做當地確認,在當地符合圖紙的時候能使用申請地一側。 - "抄本證明"是證明什麼橫濱市用橫濱市現在在管理的道路、水路圖紙(導水路境界明示、復原圖)的抄本開的圖紙。
- 不能以其他的目的使用開發活動。
- 因為不能使用所以請向被囑托人登記申請另外的"圖紙復印件"。
到這個頁的諮商
頁ID:701-03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