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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占用許可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1日
和下水道占用
特定的人在必要不可避免的時候,把下水道的用地在社會經濟上限製為,在那塊用地設立物件,是繼續,使用。
那個時候需要下水道管理者的許可。另外,根據分別的物件有許可條件,把占用費根據做占用的物件的種類、大小放好。
主要的占用物件
- 過道橋
- 電線桿電線類
- 自來水,煤氣等的管道
因占用許可而中毒
- 不在用橫穿的占用縮小現狀的河把的。
- 不在下水道設施物上做直接橋梁的。
有等各種各樣的條件。
占用費的金額
- 被在橫濱市下水道條例規定。
- 因為不同所以請根據做占用的物件到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詳細詢問。
占用申請的手續
請到管轄的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提交下一份文件。
- 下水道占用許可申請書
- 位置圖(平面圖、斷面圖、物件詳圖、官市民境界圖、求面積圖)
許可降下來的話
- 因為出具下水道占用許可、繳納通知書所以請在銀行的金融機關繳納占用費。
- 占用期間是最長5年。為了更新期間需要申請。
變更、廢止
請到管轄的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提交下一份文件。
- 在變更發生了的時候,需要變更申請。
- 在廢止了的時候,需要廢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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