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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占用許可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1日

和下水道占用

特定的人在必要不可避免的時候,把下水道的用地在社會經濟上限製為,在那塊用地設立物件,是繼續,使用。
那個時候需要下水道管理者的許可。另外,根據分別的物件有許可條件,把占用費根據做占用的物件的種類、大小放好。

主要的占用物件

  • 過道橋
  • 電線桿電線類
  • 自來水,煤氣等的管道

因占用許可而中毒

  • 不在用橫穿的占用縮小現狀的河把的。
  • 不在下水道設施物上做直接橋梁的。

有等各種各樣的條件。

占用費的金額

  • 被在橫濱市下水道條例規定。
  • 因為不同所以請根據做占用的物件到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詳細詢問。

占用申請的手續

請到管轄的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提交下一份文件。

許可降下來的話

  • 因為出具下水道占用許可、繳納通知書所以請在銀行的金融機關繳納占用費。
  • 占用期間是最長5年。為了更新期間需要申請。

變更、廢止

請到管轄的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提交下一份文件。

  • 在變更發生了的時候,需要變更申請。
  • 在廢止了的時候,需要廢止報告。

到這個頁的諮商

旭區旭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

電話:045-953-8801

電話:045-953-8801

傳真:045-952-1518

郵件地址:do-asahiiken@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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