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分,拿出的哈馬規則(市民的、運營商)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日
關於義務
被要求了根據被一般廢棄物處理計劃評定的分辨區分、排出方法拿出垃圾的。
關於手續的潮流
在在不跟隨分辨區分而拿出了垃圾的時候如下的指導,勸告命令,不命令以後1年以內分類而拿出了垃圾的時候,作為判定罰款(2,000日圆)的在。
關於開封調查或者指導,本市政府員工進行。
另外,根據開封調查得到的個人信息不除了罰則制度的運用以外使用。
關於勸告、命令、罰款的對象者
- 為會分辨不分類的人是對象。
- 在用誤解弄糟分辨區分,拿出了垃圾的時候,不變成對象。
關於沒被分類的垃圾袋的內容
- 在燃燒的垃圾裡,能變成資源舊紙(特別,"其他"的紙)ya塑料製造容器包裝・塑料資源ga多,并且正混合。
其他
- 在不知道分辨方法的時候mio和io的分辨辭典"MIctionary"(mikushonari)(外部網站)用分辨搜索來de簡單。
- 沒被把在集聚地方分類的垃圾袋被拿出,有麻煩的以及想關於分辨詳細知道的住在的區的收集辦事處madeo輕鬆,并且請聯系。
請繼續在分辨合作。
到這個頁的諮商
資源循環局家庭系的廢棄物對策部業務課
電話:045-671-3819
電話:045-671-3819
傳真:045-662-1225
頁ID:199-27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