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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拿出的是哈馬規則Q&A

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12月21日

對不遵守分辨規則的者的罰則(罰款)制度,的分,拿出是海濱的規則


Q
當甚至1個在分辨中間出錯,扔了垃圾的時候,變成罰則的對象嗎?
A

因為不分類而拿出垃圾的情況變成對象所以,等,在出錯了一點的時候不和對象成為。

Q
不分類而怎麼樣進行扔垃圾的家庭的特定?
A

在沒被分類的垃圾袋被在集聚地方拿出的時候,打開袋子,做,特定拿出這個的家庭。

Q
在地區,也可以進行調查以及指導嗎?
A

因為有隱私的問題,變成糾紛的也被想所以,關於從調查到罰則的一系列的手續,本市政府員工進行。

Q
使罰則應用於什麼樣的情況?
A

為在會分辨的狀況即使指導,勸告命令也不被改善,在不從命令1年以內分類而扔了垃圾的時候和罰款的對象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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