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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汙染防止法煤煙發生設施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0日
項號碼 | 設施的種類 | 設施的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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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鍋爐(含有熱病鍋爐,除去作為熱源衹使用電或者廢熱的東西。) | 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作為超過50升的。 |
2 | 水煤氣或者油煤氣的作為發生的用而供應的煤氣發生爐以及加熱爐 | 作為原料使用的煤炭或者焦炭的處理能力每1日是超過20噸,或者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作為超過50升的。 |
3 | 作為製造金屬的精煉或者無機化學工業品的用而供應的焙燒爐,燒結爐(含有顆粒焚燒爐。)以及鍛燒爐(除去把在14項舉起來的東西。) | 原料的處理能力每1小時作為超過1噸的。 |
4 | 作為精製金屬的用而供應的熔爐(含有供熔煉使用的反射爐。),轉爐以及平爐(除去把在14項舉起來的東西。) | |
5 | 作為金屬的精製或者澆鑄的東西用而供應的融化爐(越過,來,從爐以及14的項以及24項除去26把在項目之前舉起來的東西。) | 火格子面積(說火格子的水平投影面積。)以下一樣)是超過1平方米或者翼口面截面積(說被用牆在翼口的最底端的高度的爐中包圍的部分的水平的截面積。)以下一樣)是超過0.5平方米,或者是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是超過50升,或者壓變器的規格容量作為超過200千伏安。 |
6 | 作為對金屬的鍛造或者滾軋或者金屬或者金屬製品進行熱處理的用而供應的加熱爐 | |
7 | 作為製造石油產品,石油化學產品或者臭油產品的用而供應的加熱爐 | |
8 | 在作為精製石油的用而供應的流化催化裂化裝置中觸媒再生塔 | 對觸媒做附著的碳素的燃燒能力每1小時作為超過200公斤的。 |
8-2 | 在附屬於石油氣體凈化裝置的硫磺回收裝置中燃燒爐 | 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作為超過6升的。 |
9 | 作為製造陶瓷製品的用而供應的焚燒爐以及溶解爐 | 火格子面積是超過1平方米或者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是超過50升,或者壓變器的規格容量作為超過200千伏安的。 |
10 | 作為無機化學工業品或者的製造食品用而供應的反應堆(含有供炭黑製造使用的燃燒裝置。)以及露天焚燒爐(除去把在26項舉起來的東西。) | |
11 | 乾燥窯(除去把在14項以及23項舉起來的東西。) | |
12 | 作為製造製銑,製鋼或者合金鐵或者碳化物的用而供應的電爐 | 壓變器的規格容量作為超過1,000千伏安的。 |
13 | 廢棄物焚燒爐 | 火格子面積是超過2平方米,或者焚燒能力每1小時作為超過200公斤的。 |
14 | 作為精製銅,鉛或者鋅的用而供應的焙燒爐,燒結爐(含有顆粒焚燒爐。),熔爐(含有供熔煉使用的反射爐。),轉爐,融化爐以及乾燥窯 | 原料的處理能力每1小時是超過0.5噸,或者火格子面積是超過0.5平方米或者翼口面截面積是超過0.2平方米,或者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作為超過20升的。 |
15 | 作為製造鎘派顏料或者碳酸鎘的用而供應的乾燥設施 | 容量作為超過0.1立方米的。 |
16 | 作為製造氯化乙烯的用而供應的氯急速冷卻,安裝設備 | 作為原料使用的氯(氯化氫niatsuteha氯換算量)的處理能力每1小時作為超過50公斤的。 |
17 | 作為製造氯化第2鐵的用而供應的融化槽 | |
18 | 作為製造活性炭(限製在使用氯化鋅的東西之內。)的用而供應的反應堆 | 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作為超過3升的。 |
19 | 作為製造化學製品的用而供應的氯反應設施,氯化氫反應設施以及氯化氫吸收設施(僅就使用氯或者氯化氫英國零售商的東西來說,除去把在前3項舉起來的東西以及密閉式東西。) | 作為原料使用的氯(氯化氫niatsuteha,氯換算量)的處理能力每1小時作為超過50公斤的。 |
20 | 作為鋁的冶煉的東西用而供應的電解爐 | 電流容量作為超過30千安培的。 |
21 | 作為磷,磷酸,磷酸質量肥料或者復合肥料的製造的東西(限製在作為原料使用磷礦石頭的東西之內。)用而供應的反應設施,濃縮設施,焚燒爐以及融化爐 | 作為原料使用的磷礦石頭的處理能力每1小時是超過80公斤或者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是超過50升,或者壓變器的規格容量作為超過200千伏安的。 |
22 | 作為製造弗酸的用而供應的凝縮設施,吸收設施以及蒸餾設施(除去密閉式東西。) | 根據在環境省令規定的地方計算的傳熱面積是超過10平方米,或者幫浦的動力作為超過1千瓦的。 |
23 | 作為製造的黎波裡磷酸鈉(限製在作為原料使用磷礦石頭的東西之內。)的用而供應的反應設施,乾燥窯以及焚燒爐 | 原料的處理能力每1小時是超過80公斤或者火格子面積是超過1平方米,或者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作為超過50升的。 |
24 | 作為製造鉛的第2次精煉(含有鉛合金的製造。)或者鉛的管,板或者線的用而供應的融化爐 | 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是超過10升,或者壓變器的規格容量作為超過40千伏安的。 |
25 | 作為製造鉛蓄電池的用而供應的融化爐 | 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是超過4升,或者壓變器的規格容量作為超過20千伏安的。 |
26 | 作為製造鉛派顏料的用而供應的融化爐,反射爐,反應堆以及乾燥設施 | 容量是超過0.1立方米或者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是超過4升,或者壓變器的規格容量作為超過20千伏安的。 |
27 | 作為製造硝酸的用而供應的吸收設施,漂白設施以及濃縮設施 | 合成硝酸,漂白或者濃縮的能力每1小時作為超過100公斤的。 |
28 | 煉焦爐 | 原料的處理能力每1日作為超過20噸的。 |
29 | 燃氣渦輪 | 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作為超過50升的。 |
30 | 柴油機關 | |
31 | 內燃機 | 燃料的燃燒能力每重油換算1小時作為超過35升的。 |
32 | 汽油引擎 |
(※)關於重油以外的燃料的重油換算,請確認對"重油以外的燃料的重油的量的換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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