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煤煙發生設施的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0日
關於基於關於煤煙發生設施的大氣汙染防止法的申報手續或者規定基準,正解釋概要。
關於1申報手續的概要
在當進行煤煙發生設施的設置、變更的情況以及煤煙發生設施的申報的時候記載的法人代表人被改變了的時候,在等,基於大氣汙染防止法的申報手續是必要的。(涉及煤煙發生設施的申報的輔導(PDF:713KB))
然而,一共是承辦課的窗口,并且請確認因為在當進行涉及基於大氣汙染防止法的煤煙發生設施的申報的時候該設施也相當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以下說"條例"。)的指定設施的時候條例的許可申請的手續是必要的所以。
法令 | 設施 | 手續 | 內容 |
---|---|---|---|
大氣汙染防止法 | 煤煙發生設施 | 申報 | 設置,變更,姓名變更,繼承,廢止,其他 |
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 | 指定設施(PDF:370KB) | 許可申請或者申報 | 設置,變更,姓名變更,繼承,廢止,其他 |
關於2規定基準
關於關於大氣汙染的防止的規定基準,也遵守除了涉及用大氣汙染防止法來規定的煤煙發生設施的排放標準以外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的規定基準有必要。另外,因為有方針所以請在承辦課的窗口詳細確認。
- 關係到用大氣汙染防止法來規定的煤煙發生設施的排放標準
→硫磺氧化物,氮氧化物,baijin,有害物質,總量限制 - 基於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的規定基準(第25條)
→條例施行規則附表第2~附表第8(排煙的規定基準)等 - 基於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的方針(第39條)
→關於到環境的負荷的減低的方針(營業所的應該考慮的事項)(PDF:268KB)
關於關於3煤煙發生設施的申報手續
關於申報的詳細,請在承辦課的窗口一定事前確認。關於申報,把必要事項填入所規定的格式,請一共提交關於那些說明內容的附加材料。另外,在A4統一申報書的文件的尺寸,請折疊大的圖紙在A4。
然而,在提出期限有寬餘,請光臨因為在有文件不備的時候不出現接待員所以。
(1)煤煙發生設施的設置的申報
根據條文 | 大氣汙染防止法第6條 |
---|---|
格式 | 煤煙發生設施設置(使用,變更)申報書[格式第1(另紙1,另紙2,另紙3)](外部網站) |
提出的份數 | 正式是副合計2部 |
提出期限 | 如果沒有的話,從申報被受理的日起到60日過去了之後不能進行設置工事。但是實施限制期間可能被申報受理之後的審查的結果縮短。(大氣汙染防止法第10條) |
備考 | 在申報之際,請事前一定在承辦課的窗口商談。 |
[附加材料]
因為根據申報內容,有對這裡顯示的資料的另外也是必要的情況以及不要和東西是窗口所以,并且請在申報的情況下確認。另外,圖紙可以把復數的內容概括成1張圖紙,但是請注意為了變得不難以知道內容。
文件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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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內容的概要說明書 | 除了申報理由以外,請收集煤煙發生設施的使用方法,煤煙的發生以及那個處理方法的概要,生產工程的概要(程序表)。 |
導遊圖 | 請添加明白設置煤煙發生設施的營業所的地方的地圖。 |
營業所的平面圖 | 在彩筆標示煤煙發生設施,煙道,煙囪,請填寫設施號碼,設施名稱,煙囪號碼。 |
煤煙發生設施的配置圖 (平面圖,立體圖) | 在彩筆標示對象設施,請填寫設施號碼,設施名稱。 |
煤煙發生設施的結構圖 | |
煤煙發生設施的規格說明書,目錄 | 請添加能確認煤煙發生設施的規模要件(燃燒器的燃料的燃燒能力,傳熱面積,壓變器的規格容量)的東西。 |
燃料的管道的鋪設圖 | 請也清楚地記載流量計的位置。 [警告]關於流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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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道圖 | 請顯示從煤煙發生設施到煙囪的煙道。 請清楚地記載煙道的內徑。 |
煙囪的結構圖 | 請清楚地記載來自排出口的地上的高度以及內徑。 |
測量口的位置圖 | 清楚地記載煤煙的測量口的位置以及大小,請也清楚地記載測量口的設置場所的煙道的內徑。 [警告]關於測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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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煤煙的帳單 | 關於把從煤煙發生設施排出去的煤煙,請添加煤煙量或者排氣量等的帳單。 [警告]關於排氣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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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煤煙濃度的保證書 | 請添加關於氮氧化物的排放煤煙的濃度的廠商的保證書。關於把氧濃度換算成的被規定的東西,請認定明白把用被每個煤煙發生設施規定的標準氧濃度(如果比方說是煤氣専焼的鍋爐的話5%)換算成的排出濃度。 |
煤煙的處理家譜 | 請認定知道煤煙的處理的一系列的潮流。 |
煤煙處理設施的配置圖 (平面圖,立體圖) | 請記載主要的設備的名稱。 |
煤煙處理設施的結構圖 | |
煤煙處理設施的規格說明書,帳單,目錄 | 請添加明白煤煙處理設施的性能(處理效率)的東西。 |
文件的發送地址 | 申報書的審查以後,變成發送郵寄時候的聯系地址。請添加發送地址的名稱,郵遞區號,所在地,收件人(部科名,負責人姓名)。 |
其他 | 根據申報內容,請添加需要的說明書。 |
(2)煤煙發生設施的變更的申報
根據條文 | 大氣汙染防止法第8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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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煤煙發生設施設置(使用,變更)申報書[格式第1(另紙1,另紙2,另紙3)](外部網站) |
提出的份數 | 正式是副合計2部 |
提出期限 | 如果沒有的話,過去了之後不能從申報被受理的日起改變60日。但是實施限制期間可能被申報受理之後的審查的結果縮短。(大氣汙染防止法第10條)。 |
備考 | 在申報之際,請事前一定在承辦課的窗口商談。 |
[附加材料]
因為根據申報內容,有對這裡顯示的資料的與"(1)煤煙發生設施的設置的申報"的附加材料同樣的東西另外也是必要的情況以及不要和東西是窗口所以,并且請在申報的情況下確認。另外,圖紙可以把復數的內容概括成1張圖紙,但是請注意為了變得不難以知道內容。
文件 | 備考 |
---|---|
申報內容的概要說明書 | 除了申報理由以外,請概括變更內容。 |
導遊圖 | 請添加明白和申報有關係的營業所的地方的地圖。 |
營業所的平面圖 | 在彩筆標示變更的對象和煤煙發生設施,煙道,煙囪,請填寫設施號碼,設施名稱,煙囪號碼。 |
煤煙發生設施的配置圖 (平面圖,立體圖) | 在彩筆標示變更的對象和設施,請填寫設施號碼,設施名稱。 |
表示變更事項的圖紙 | 在改變的事項的變更之前,并且請用圖紙分別顯示變更後來。請在彩筆標示對象設施以及改變的部分。 |
變更事項的說明資料 | 請在彩筆標示改變的部分。在變更之前,并且請根據需要分別添加變更之後的資料。 |
文件的發送地址 | 申報書的審查以後,變成發送郵寄時候的聯系地址。請添加發送地址的名稱,郵遞區號,所在地,收件人(部科名,負責人姓名)。 |
其他 | 根據申報內容,請添加需要的說明書。 |
(3)姓名的變更的申報
根據條文 | 大氣汙染防止法第11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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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姓名變更申報書(外部網站) |
提出的份數 | 正式是副合計2部 |
提出期限 | 從改為的日起30日以內 |
申報內容 | 關係到下一條事項的變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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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煤煙發生設施的廢止的申報
根據條文 | 大氣汙染防止法第11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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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煤煙發生設施使用廢止申報書[格式第5](外部網站) |
提出的份數 | 正式是副合計2部 |
提出期限 | 從廢止的日起30日以內 |
申報內容 | 煤煙發生設施的廢止 |
備考 | 是被該營業所設置的所有的煤煙發生設施的廢止,或者是否一部分的煤煙發生用安裝設備的廢止是請知道。請添加根據需要明白伴隨設施的廢止的新的狀況(更新的設施是什麼樣的東西)的資料。 |
(5)煤煙發生設施的繼承的申報
根據條文 | 大氣汙染防止法第12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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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 繼承申報書(外部網站) |
提出的份數 | 正式是副合計2部 |
提出期限 | 從有繼承的日起30日以內 |
申報內容 | 煤煙發生設施的繼承 |
備考 | 是被該營業所設置的所有的煤煙發生設施的繼承,或者是否一部分的煤煙發生用安裝設備的繼承是請知道。在一部分的設施的繼承的情況下,請添加繼承的有的設施能根據需要特定的資料。 |
關於4煤煙濃度的測量義務
煤煙發生設施的安裝者測量被把從煤煙發生設施排出去的煤煙濃度,記錄其結果,必須保存。(大氣汙染防止法第16條)
- 關於測量頻度,大氣汙染防止法實施細則第15條(外部網站)(同總務省"法令數據提供系統"的相符合頁連接。)請確認。
- 必須保存測定結果的記錄3年。(大氣汙染防止法實施細則第15條第2項目)
然而,在相當該煤煙發生設施定為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的指定設施的時候也除了基於大氣汙染防止法的煤煙濃度的測量義務之外遵守基於條例的排煙濃度的測量義務有必要。在這種情況,在條例被要求了保存測定結果的記錄3年的,5年的保存是必要的關於測量頻度在5年1次以上的設施也。(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第27條,同實施細則第33條)
詳細的,請確認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的頁"。
關於5運營商的職責
除了關於基於大氣汙染防止法的煤煙的排放限制的措施以外把握對整個伴隨事業活動的煤煙的大氣的排放的狀況,與此同時運營商必須采取為抑制那次排放需要的措施。(大氣汙染防止法第17條的2)
6申報地址、諮商
請確認"諮商、申報窗口的向導"。
然而,有寬餘,請光臨因為根據申報以及諮商的內容有在在確認掛著時間的情況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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