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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伴隨信息公開制度的行政文書的處理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日
關於信息公開
橫濱市在2000年2月制定關於"橫濱市擁有的信息的公開的條例",清楚地記載關於市民知道的權利的尊重和市的市政的說明職責,與此同時要求行政文書的宣告的權利廣泛地對幾個人正保障。
在"土壤汙染對策法"以及基於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的申報書等的行政文書被做了要求信息公開的時候,原則上一切是公開的對象。
但是,關於特定的個人被識別的信息下列的信息,有不公開的情況。
不公開的信息
- 不能在法令的規定公開的信息
- 是關於個人的信息,能識別特定的個人的信息(個人名,個人的地址,個人商標的印跡)
- 是關於法人的信息,法人的有傷害正當的利益的危險的信息(法人的客戶名,企業知識)
- 障礙在人的生命、財產等的保護以及公共的安全的確保發生的有危險的信息(個人登記印章的印跡,法人代表公司商標的印跡,藥品的保管場所)
- 有是關於審議,討論或者協議的信息,決策的中立被不當地損壞,給市民不當地帶來混亂以及不利的危險的信息
- 市的事務事業的有對合理的進行具有障礙的害怕的信息
關於申報書製作時的警告
因為不能關於有根據什麼被公布傷害法人或者個人的權利,競爭上的地位,另外正當的利益的危險的東西當申報書的製作的時候公開為了明白非公開和做的部分清楚地記載所以,請製作申報書。請特別關於包括技術的知識的東西充分注意專利信息,建築圖紙。
參考資料
詳細的,請到下列承辦課詢問。
到這個頁的諮商
橫濱市綠環境局環境維修部星期三/泥土環境課
電話:045-671-2494
電話:045-671-2494
傳真:045-671-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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