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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基準(排水)
基於關於橫濱市內的被使所有的營業所可以應用的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的排水的規定基準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是橫濱市內的所有的營業所的排水口,并且基於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的排水的規定基準被使把在公共水域排出去的排水可以應用,市內運營商必須遵守規定基準(條例第28條)。(規定基準一覽表(PDF:425KB))
另外,排水量在一定規模以上的營業所關於排水的測量有下一種義務(條例第30條)(啟發資料(PDF:360KB))。
對象事業所:每1日的平均的排水量超過300m3
測定項目:有排水在規則附表第11以及12的項目中包括的害怕的項目,排水的量
測量次數:一個月超過1回(二噁英類一年超過1回)
然而,關於每1日的平均的排水量不足300m3的營業所,為了為排水的規定基準遵守的確認測量排水也正請求幫助。
測定結果的記錄、保管
關於排水的測定結果,有記錄、保管的義務(條例第30條)。
結果的記錄:沒有格式。
保管期間:3年
然而,關於每1日的平均的排水量不足300m3的營業所,為了排水的測定結果的記錄為排水的規定基準遵守的確認保管也正請求幫助。
被把在公共水域排出去的排水的規定基準(1)(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施行規則附表第11)
物質的種類 | 最大容許水平 |
---|---|
鎘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鎘0.03mg/L |
氰化合物 | 作為藍色1mg/L |
有機磷化合物(限製在對硫磷殺蟲劑,甲基對硫磷殺蟲劑,mechirujimeton以及EPN之內。) | 0.2mg/L |
鉛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鉛0.1mg/L |
6價鉻化合物 | 作為6價鉻0.2mg/L |
砷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砷0.1mg/L |
水銀以及烷基水銀之外的汞化合物 | 作為水銀0.005mg/L |
烷基汞化合物 | 什麼不被查出。 |
多氯化聯苯(PCB) | 0.003mg/L |
三氯乙烯 | 0.1mg/L |
四氯乙烯 | 0.1mg/L |
二氯甲烷 | 0.2mg/L |
四氯甲烷 | 0.02mg/L |
1,2-二氯乙烷 | 0.04mg/L |
1,1-二氯乙烯 | 1mg/L |
shisu-1,2-二氯乙烯 | 0.4mg/L |
1,1,1-三氯乙烷 | 3mg/L |
1,1,2-三氯乙烷 | 0.06mg/L |
1,3-二氯丙烯 | 0.02mg/L |
chiuramu | 0.06mg/L |
shimajin | 0.03mg/L |
chiobenkarubu | 0.2mg/L |
苯 | 0.1mg/L |
硒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硒0.1mg/L |
硼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硼 10mg/L(除了海域以外) 230mg/L(海域) |
氟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氟 8mg/L(除了海域以外) 15mg/L(海域) |
氨,銨化合物,亞硝酸化合物以及硝酸化合物 (用0.4利用氨氮性氮元素的東西,亞硝酸鹽氮以及硝酸鹽氮的共計的量) | 100mg/L |
二噁英類 | 10pg-TEQ/L |
苯酚類 | 作為苯酚0.5mg/L |
銅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銅1(3)mg/L |
鋅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鋅1(2)mg/L |
鐵以及那個化合物(限製在溶解性的東西之內。) | 作為鐵3(10)mg/L |
錳以及那個化合物(限製在溶解性的東西之內。) | 作為錳1mg/L |
鎳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鎳1mg/L |
鉻以及那個化合物 | 作為鉻2mg/L |
1,4-二氧烷 | 0.5mg/L |
備考
1銅以及那個化合物,鋅以及那個化合物以及鐵以及那個化合物(限製在溶解性的東西之內。)的項()內表示新設以外的情況的最大容許水平。)的
和2備考1的"新設,"表示被1971年9月11日(屬於在附表第12的1(4)規定的旅館業的營業所1974年12月1日廢棄物的最後處理場1987年9月10日)以後設置的營業所(從)前在廢棄物的最後處理場在屬於在(附表第12的1(4)在1971年9月11日規定的旅館業的營業所在1974年12月1日在1987年9月10日除去建築工程中的東西。)。
3在用定為備考8的方法測量排放的汙染狀態的情況和什麼"不被查出"顯示其結果低於該測量方法的定量下限的。
不被使4關於這個規定基準關係到畜捨的排水可以應用。
5營業所的排水的取水的場所當做該營業所的排水口。
涉及6砷以及那個化合物,銅以及那個化合物,鋅以及那個化合物,鐵以及那個化合物,錳以及那個化合物以及鉻以及那個化合物的最大容許水平不被使關於把從利用實際上正在1974年12月1日湧出的溫泉(在溫泉法(1948年說在法律第125號)第2條第1項目規定的溫泉。)的營業所排出去的排水可以應用。
二噁英類的規定基準被使僅就規定的大氣標準適用設施被在7二噁英類對策特別措施法設置的營業所的排水以及從在同法規定的大氣標準適用設施被設置的營業所處理被排出去的下水道的完結處理場所的排水來說可以應用。
涉及基於在JIS K0102的對59規定的方法,這些以外的排水指定物質在把8排水的測量的方法在二噁英類定為JIS K0312的方法,鎳以及那個化合物規定排水標準的省令的規定的環境大臣規定的排水標準的審定方法(1974年環境廳告示第64號。)和以下說環境廳告示第64號,在)規定的方法做。在這種情況,和涉及根據排水指定物質的區分在分別該區分規定的項目的方法做關係到以下舉起來的排水指定物質的排水的測量的方法。
(1)苯酚類苯酚類含量
(2)銅以及那個化合物銅含量
(3)鋅以及那個化合物鋅含量
(4)鐵以及那個化合物(限製在溶解性的東西之內。) 溶解性鐵含量
(5)錳以及那個化合物(限製在溶解性的東西之內。) 溶解性錳含量
(6)鉻以及那個化合物鉻含量
對9 1部的物質,暫定規定基準被行業評定。
被把在公共水域排出去的排水的規定基準(2)(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施行規則附表第12)
生物化學的氧要求量(BOD),化學需氧量(COD)以及浮遊物質量(SS)
- ①關係到營業所(從②除去④。)的規定基準
- ②排水量關係到少的營業所或者把衹生活派的排水排出去的營業所的規定基準
- ③關係到衹設置屎尿處理設施或者完結處理場所的營業所的規定基準
- ④關係到屬於旅館業的營業所的規定基準
①關於關係到營業所(從②除去④。)的排水的標準
最大容許水平 | ||
---|---|---|
項目 | 新設 | 除了新設以外 |
生物化學的氧要求量(BOD) | 25mg/L | 60mg/L |
化學需氧量(COD) | 25mg/L | 60mg/L |
浮遊物質量(SS) | 70mg/L | 90mg/L |
備考
和1"新設,表示在1971年9月11日之後設置的營業所(從同日前除去建設中的東西。)。但是,關於以下舉起來的營業所,和"新設"分別顯示以下舉起來的日以後設置的營業所(從同日前除去建設中的東西。)。
(1)廢棄物的最後處理場1987年9月10日
(2)是涉及以下把在定為日本標準產業分類的分類中舉起來的分類的營業所,每1日排水的量是50m3未滿的東西1998年4月1日
a製造業(除去食品製造業以及飲料、香煙、飼料製造業(香煙製造業,限製為)。)
i信息通信業(除去通信業,報紙業以及出版業。)
u批發業務,零售業
誒,不可動搖的產業,物品出借業(限製在停車場以及物品出借業之內。)
o學術研究,專門性、技術服務業
蚊子住的行業,飲食服務性行業
服務性行業有關ki生活,娛樂業(除去旅行社。)
ku教育,學習支援業
ke醫療,福利
共復合服務事業(限製在合作社(另外不被分類成的東西)之內。)
sasabisu業(另外不被分類的東西)(除去和廢棄物的最後處理場有關係的東西。)
不被使2關於這個規定基準關係到畜捨的排水可以應用。
3營業所的排水的取水的場所當做該營業所的排水口。
4排水的測量的方法當做對環境廳告示第64號規定的方法。
②排水量是少的營業所或者把衹生活派的排水排出去的營業所
是涉及以下把在定為日本標準產業分類的分類中舉起來的分類的營業所,每每1日的排水的20m3未滿的東西(除去相當③的東西。)涉及,量被1998年4月1日之前設置的1日排水的量是關於涉及把衹起因於50m3未滿的東西(設置的工程從同日前含有被認為是的東西,除去相當③或者④的東西。)以及屎尿之外生活的下水道排出去的營業所(除去相當③或者④的東西。)的排水的標準
a製造業(除去食品製造業以及飲料、香煙、飼料製造業(香煙製造業,限製為)。)
i信息通信業(除去通信業,報紙業以及出版業。)
u批發業務,零售業
誒,不可動搖的產業,物品出借業(限製在停車場業以及物品出借業之內。)
o學術研究,專門性、技術服務業
蚊子住的行業,飲食服務性行業
服務性行業有關ki生活,娛樂業(除去旅行社。)
ku教育,學習支援業
ke醫療,福利
共復合服務事業(限製在合作社(另外不被分類成的東西)之內。)
sasabisu業(另外不被分類的東西)
項目 | 最大容許水平 |
---|---|
生物化學的氧要求量(BOD) | 130mg/L |
化學需氧量(COD) | 130mg/L |
浮遊物質量(SS) | 160mg/L |
備考
不被使1關於這個規定基準關係到畜捨以及廢棄物的最後處理場的排水可以應用。
2營業所的排水的取水的場所當做該營業所的排水口。
3排水的測量的方法當做對環境廳告示第64號規定的方法。
③衹設置屎尿處理設施或者完結處理場所的營業所
是把衹起因於屎尿之外生活的下水道排出去的營業所,關於涉及設置屎尿處理設施(和根據對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32條第1項目的表規定的估算方法計算的處理對象人材(以下"處理對象人材"說)除去不到50個屎尿凈化水箱。)的營業所(除去相當④的東西。)涉及,衹設置完結處理場所的營業所的排水的標準
在處理對象人材設置超過501個屎尿凈化水箱的時候
項目 | 最大容許水平 | |
---|---|---|
新設 | 除了新設以外 | |
生物化學的氧要求量(BOD) | 25mg/L | 40mg/L |
化學需氧量(COD) | 25mg/L | 40mg/L |
浮遊物質量(SS) | 70mg/L | 80mg/L |
備考
和1"新設,表示在1998年4月1日之後設置的營業所(從同日前除去建設中的東西。)。
2營業所的排水的取水的場所當做該營業所的排水口。
3排水的測量的方法當做對環境廳告示第64號規定的方法。
在超過51個處理對象人材設置不到500個屎尿凈化水箱的時候
項目 | 最大容許水平 | |
---|---|---|
新設 | 除了新設以外 | |
生物化學的氧要求量(BOD) | 40mg/L | 130mg/L |
化學需氧量(COD) | 40mg/L | 130mg/L |
浮遊物質量(SS) | 80mg/L | 160mg/L |
備考
和1"新設,表示在1998年4月1日之後設置的營業所(從同日前除去建設中的東西。)。
2營業所的排水的取水的場所當做該營業所的排水口。
3排水的測量的方法當做對環境廳告示第64號規定的方法。
在設置屎尿凈化水箱以外的屎尿處理設施或者完結處理場所的時候
項目 | 最大容許水平 |
---|---|
生物化學的氧要求量(BOD) | 25mg/L |
化學需氧量(COD) | 25mg/L |
浮遊物質量(SS) | 70mg/L |
備考
1營業所的排水的取水的場所當做該營業所的排水口。
2排水的測量的方法當做對環境廳告示第64號規定的方法。
④在旅館業的情況下
定為旅館業方法(1948年法律第138號)第2條第1項目的旅館業(除去寄宿營業。)作為以下說"旅館業",屬於)的營業所(除去被把在被把從這些營業所排出去的水(公共水域排出去的東西。)以下含有一樣的用來處理)的營業所,每作為)的1日排水的量是關於涉及20m3以上的東西的排水的標準
一般基準
項目 | 營業所的種類 | 最大容許水平 | |
---|---|---|---|
新設 | 除了新設以外 | ||
生物化學的氧要求量(BOD) | 每1日的排水的量不足100m3的東西 | 25mg/L | 130mg/L |
每1日的排水的量超過100m3的東西 | 25mg/L | 90mg/L | |
化學需氧量(COD) | 每1日的排水的量不足100m3的東西 | 25mg/L | 130mg/L |
每1日的排水的量超過100m3的東西 | 25mg/L | 90mg/L | |
浮遊物質量(SS) | 每1日的排水的量不足100m3的東西 | 50mg/L | 200mg/L |
每1日的排水的量超過100m3的東西 | 50mg/L | 160mg/L |
備考
1"新設"是在1974年12月1日之後設置的營業所(從同日前除去建設中的東西。),顯示每1日的排水的量超過50m3的東西以及在1998年4月1日之後設置的營業所(除去正從同日前建設的東西。)。
2營業所的排水的取水的場所當做該營業所的排水口。
3排水的測量的方法當做對環境廳告示第64號規定的方法。
特例標準
涉及被把從是屬於被1974年12月1日之前設置的旅館業的營業所(從同日前含有建設中的東西。),處理對象人材設置超過501個屎尿凈化水箱的營業所排出去的排水的標準
項目 | 最大容許水平 |
---|---|
生物化學的氧要求量(BOD) | 40mg/L |
化學需氧量(COD) | 40mg/L |
浮遊物質量(SS) | 80mg/L |
備考
1營業所的排水的取水的場所當做該營業所的排水口。
2排水的測量的方法當做對環境廳告示第64號規定的方法。
氫離子濃度(pH),標準己烷抽出物質含量,大腸菌群數,外觀以及臭氣
項目 | 最大容許水平 | |
---|---|---|
新設 | 除了新設以外 | |
氫離子濃度(氫指數)(pH) | 超過5.8不到8.6 | 超過5.8不到8.6 |
標準己烷抽出物質含量 | 5mg/L | 5mg/L |
標準己烷抽出物質含量 | 5mg/L | 10mg/L |
大腸菌群數 | 3,000個/cm3 | 3,000個/cm3 |
外觀 | 沒有顯著使收下的水變化的顏色或者使混濁度增加的顏色或者混濁。 | |
臭氣 | 沒含有讓收下的水含有臭氣的東西的。 |
備考
和1"新設,表示1971年9月11日(屬於在④規定的旅館業的營業所1974年12月1日廢棄物的最後處理場1987年9月10日)以後設置的營業所(從同日前分別除去建設中的東西。)。
不被使2關於這個規定基準關係到畜捨的排水可以應用。
3營業所的排水的取水的場所當做該營業所的排水口。
實際上關係到4氫離子濃度(pH)的最大容許水平不被使關於把從使用正湧出的溫泉(說在溫泉法第2條第1項目規定的溫泉。)的營業所排出去的排水在1974年12月1日可以應用。
和在分別該區分規定的方法根據以下舉起來的項目的區分做5排水的測量的方法。
(1) (2)對以及把在(3)舉起來的項目以外的項目環境廳告示第64號規定的方法
(2) 外觀JIS K0102的定為8的方法
(3) 臭氣JIS K0102的定為10.2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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