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橫濱市首頁
  2. 橫濱市Q&A常見疑問集
  3. 從所管區局找
  4. 交通局
  5. 高速鐵路本部營業科
  6. 請告訴我地下鐵乘車月票的退還手續,退還金額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請告訴我地下鐵乘車月票的退還手續,退還金額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9日

市營交通
A

請關於地下鐵乘車月票的退還手續,退還金額確認以下。

乘車月票的退還手續

・在市營地鐵站辦事處或者顧客服務中心負責退還。
・手續變得需要本人確認文件(執照)以及圖章(簽名)。
・用哈馬環保卡購買的乘車月票的退還需要用於購買上的哈馬環保卡。(用現金的退還)
・請問乘車月票發售窗口的工作人員關於地下鐵、公共汽車聯絡定期車票,其他公司聯絡定期車票的退還詳細。
・不能用郵寄進行乘車月票的退還。

出自<代理人的申請>

・在乘車月票名義人以外的(代理人)退還的時候,不僅被退還的乘車月票而且,①乘車月票名義人的委托書(格式自由),②乘車月票名義人的本人確認文件(影本可),③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是必要的。

乘車月票的退還金額

(1)在,購買以後,有效的開始之前退還的時候

定期運費-手續費=退款數額

(2)在有效的開始以後7日以內退還的時候,按日計算,退還。

定期運費-(票的往返普通運費×日數+手續費)=退款數額

(3)因為有效的開始還有8天以後變成用月學分的退還所以退還從發售數額中減去使用月幾分的定期運費和手續費的餘額。
 例子:在在1個月和1日使用乘車月票了3個月的時候

定期運費-(1個月的定期運費*2+手續費)=退款數額

※一天也超出1個月的話使用月數量到2個月。

(4)根據在新改變種類、區間,購買乘車月票的時候或者把10日在重復購買、疾病、死亡的情況下在1時令換算成時令比較計算。
 例子:在在1個月和15日用乘車月票了3個月的時候

定期運費-(按日計算數額*10日*5時令+手續費)=退款數額

※按日計算數額=定期運費÷日數(在30日在90日宣判處以180天1個月3個月6個月)
 ※不足1日圆的零頭有時對1日圆在按日計算數額的計算結果結束。

關係到退還的手續費是220日元。

相關網站

到這個頁的諮商

交通局 高速鐵路本部營業科

電話:045-671-3175

電話:045-671-3175

傳真:045-550-4181

郵件地址:kt-tetsudoeigyo@city.yokohama.jp

回到前面的頁

頁ID:257-45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