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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關於市、縣民稅(特別徵收分),特別徵收稅額(變更)通知到了,但是新的繳納書不被送。最好怎麼辦?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7日
A
因為橫濱市的繳納書在特別徵收義務者訂正,可以使用所以沒正送新的繳納書。
把被打印的金額在雙峰除掉,重寫,請使用變更之後的金額。
[訂正例]
※在繳納關係到退休收入的稅額的時候,請也填寫交貨濟通知內幕的繳納申報書。
※對繳納書的訂正商標,沒有必要。
※在被新進入的的稅額(變更)通知到了的時候,也相同使用。
※繳納書的"退休收入分"欄是記載比退休收入扣除的市民稅的欄。
不是退休的的記載稅額的欄。在有退休的的時候,
從"工資分"欄的金額減去那一位的稅額,請記載。
在記載方法有不安的時候,請和橫濱市財政局納稅管理課聯絡。
橫濱市財政局納稅管理課特別徵收負責電話:045-671-3096
到這個頁的諮商
橫濱市財政局納稅管理課
電話:045-671-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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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4-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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