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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供情報的申請方法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25日
在窗口領取的情況下
請事前在傳真或者窗口提交"供傳真使用的提供情報(臨時)申請書"。
傳真收信以及窗口自備以後,在提供之前大致要時間1個星期左右。在領取的情況下,請自己帶在區政府以下的必要材料。
"供傳真使用的提供情報(臨時)申請書"(PDF:107KB)(保土谷區格式)
傳真號碼:045-331-6550(寄給保土谷區政府機關介護保險負責)
必要材料
- 關係到需要看護認定的提供情報申請書
- 與本人的合同清楚的文件
- 申請人屬於住宅護理支援企事業單位的的證明
在郵寄領取的情況下
請給保土谷區政府機關介護保險負責發送下列必要材料。
郵寄處
〒240-0001
寄給橫濱市保土谷區川邊町2門牌9保土谷區政府機關本館1樓介護保險負責人的
必要材料
- 關係到需要看護認定的提供情報申請書
- 與本人的合同清楚的文件
- 申請人屬於住宅護理支援企事業單位的的證明
- 回信用信封(郵票添加)
關於必要材料
關係到1需要看護認定的提供情報申請書(兩面印刷)
・"提供情報申請書"(請健康福利局HP 6比護理認定提供情報相關上載道瓊斯平均指數。)
與2對象者本人的合同清楚的文件
在<住宅護理支援營業所的情況下>
・"住宅、護理預防服務計劃製作要求申報書"※涉及對象者的"被保險者證"(省略在介紹濟的情況下哪方面都可)
※在朝需要支援的方向有,從關懷廣場受到委托的住宅護理支援營業所申請的時候,"3者之間的合同書的抄本"或者"利用合同書"是必要的。
※"住宅、護理預防服務計劃製作要求申報書"(比健康福利局HP 1需要看護認定關係下載,請出來。)
在<入所的前方設施的情況下>
・"利用確認證"的抄本
請添加能確認知道作為入所的合同的地方和設施名稱以及雙方的簽字、蓋章的地方的抄本。
在遷往<其他市町村的被保險者的情況下>
・在遷入的前方市町村的被保險者證的抄本
※如果對被保險者證有營業所的名稱的記載的話,衹用被保險者證可
・住宅申報證的抄本
・(與被保險者的)合同書的抄本
3申請人屬於住宅護理支援企事業單位的的證明
代替企事業單位名、社商標被記載的"職員證、社員證"或者那個的在職證明書※(名片不可能)
關於職員證、社員證,窗口來廳時,出示原本,郵寄時,請添加復印件。然而,在在職證明書的介紹的情況下,請哪方面都提交原本。
※"在職證明書"(請健康福利局HP 6上載護理認定提供情報相關道瓊斯平均指數。)
張貼4郵票的回信用信封(衹※郵寄)
請在把返送地址填入回信用信封的上粘帖金額份的郵票(郵費+一般掛號費(350日圆))。用一般掛號進行回送。(在2024年10月1日刊登郵費修改之後的費用)
常規的郵費 | 一般掛號費 | 共計 |
---|---|---|
110日圆(到定形:50g) | 350日圆 | 460日圆 |
140日圆(到定形外面:50g) | 350日圆 | 490日圆 |
180日圆(到定形外面:100g) | 350日圆 | 530日圆 |
關於最新的郵費,請求在郵局主頁確認。
日本郵政株式會社主頁(外部網站)(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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