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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需要看護(需要支援)認定的的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29日
能受到需要支援1.2的
受到認定的需要支援1-2的在附近的地方統括支援中心製作護理預防關懷計劃。
各地區的地區綜合支援中心在地區關懷廣場裡。
關於地區關懷廣場,請確認地區關懷廣場。
能受到需要看護1-5的
想要在在家的服務的利用的人
決定關懷經理,創立關懷計劃。
能比下列鏈接確認磯子區裡面的指定住宅護理支援運營商。
※請直接向各營業所詢問最新的狀況。
想要進入設施的人
被希望護理老人保健設施,對護理療養型醫療設施的入所、住院的
請向分別的設施申請直接。
被希望到特別養老院的入所的
請參照橫濱市特別養老院信息(橫濱市健康福利局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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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個頁的諮商
磯子區福利保健中心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
電話:045-750-2490
電話:045-750-2490
傳真:045-750-2540
頁ID:788-47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