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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養育醫療補貼制度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3月14日
在在出生了的時候醫生針對體重有不到2,000g或者對象和症狀的1歲未滿的嬰兒承認需要都道府縣或者政令市指定的養育醫療機關的住院養育了的時候,醫療費被扶助。
※因為沒有所以請一定用醫療機關的細算之前申請償還支付(退還)。細算後來,不變成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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