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邊界層相符合措施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26日
關於邊界層相符合措施
假如以按照規定的原樣原封不動的負擔金額支付的話,關於被根據對象和各法律規定的使用者負擔額,生活保護是必要的,但是如果進行拉下使用者負擔額的"邊界層相符合措施"的話,生活保護是根據"邊界層相符合證明"在變得沒有必要的情況策劃負擔金額的減輕的制度。
在各福利保健中心生活支援課進行"邊界層相符合證明"的發行。在在生活支援課,根據生活保護的申請,進行了生活保護的需要不判定,結果得知作為"邊界層對應"了的時候,發行"邊界層相符合證明"。
"邊界層相符合措施"根據對象和各法律,各入保者進行。在受到了"邊界層相符合證明"的發行的時候,在申請者自己,各窗口商談,受到新的負擔限度額認定書的交付。
對象和法律
・護理保險法
・國民健康保險法
・健康保險法
・關於老年人醫療的確保的法律
・關於對難病的患者的醫療的法律
・兒童福利法
・用來綜合支援殘障人士的日常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法律
諮商、諮商處
到這個頁的諮商
健康福利局生活福利部生活支援課
電話:045-671-4088
電話:045-671-4088
傳真:045-664-3031
頁ID:312-366-575